为强化我校专职教师授课技能水平,促进课堂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效果,教务处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专职教师新课试讲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试讲教师名单
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新课试讲工作分为新上课教师与上新课教师两部分进行,请各院(部)认真统计本部门新课试讲专职教师名单(附件1,新上课和上新课教师全部计入),上交截止时间:7月3日前(电子版)。
二、试讲组织形式
1.本学期受疫情特殊情况影响,新上课和上新课教师所任课程统一由开课院(部)组织试讲,试讲结束后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各1份),如教师试讲教案(2学时)、课程大纲、审批表、打分表、排名表及新闻报道等,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7月10日。请各院(部)严把质量关,做好任课教师培养和课程质量监督工作,教务处将在下学期组织专家对各院(部)教师授课情况听课并予以量化考核。
2.针对新上课教师(新入职教师),各院(部)要根据专业特点提出合理改进建议,利用假期期间备课整改,下学期开学前教务处将统一安排新上课教师参加试讲。
3.免试讲情况:获得省级教学竞赛三等奖及以上(2017年9月至今)或获得2018年课堂质量教学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可免除试讲,教师所获教学奖项需要附佐证材料。
三、试讲具体要求
1.试讲以讲课方式进行。要求试讲教师自选课程中的一节重点内容进行讲授,授课过程中体现课程导入、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内容、教学效果、反思等内容。
2.试讲教师可携带教材,脱稿讲授,不使用PPT,采用板书授课,每门课程的试讲时间为10分钟。
3.试讲课程没有通过的教师,下学期开学前进行第二次试讲,二次试讲仍不通过将不能承担该课程的教学任务。
联系人:张雪,李天依 联系电话:6091099。
材料报送邮箱:641729509@qq.com
教务处
2020年7月1日
关于安排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专职教师新课试讲工作的通知.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