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我省本科教学工作的研究、咨询、指导作用,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努力实现高等教育提质创新发展,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建2021-2025年吉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吉教高〔2021〕4号)要求,学校现将委员申报推荐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类设置
委员会分设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专项工作类指导委员会、“四新”建设指导委员会三大类,其中我校符合条件共22个(附件 1)。
二、委员会性质任务
委员会是教育厅聘请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委员会接受教育厅的委托,组织开展对全省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每届任期5年。
(一)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组织开展本专业领域的教学研究与实践探索;指导本专业领域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和相关教学改革;指导本专业教学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制定与完善;开展本专业的设置、评价、认证等咨询工作。
(二)专项工作类指导委员会
1.专业设置与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全省专业结构调整和预测预警机制研究;承担本科专业设置的评审任务;指导“一流专业” 建设;组织专业建设的师资培训和学术研讨等。
2.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本科实验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指导高校实验教学改革,加强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项目)建设;指导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3.创新创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创新创业教育领域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指导高校创新创业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建设、基地建设等;为高校师生开展创新创业提供咨询服务。
4.教师发展指导委员会。把握国内外教师发展趋势,开展教师发展全局性问题研究;指导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组织教师培训、教学研讨和教师发展经验交流,为全省高校教师发展工作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5.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教材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指导全省本科高校教材建设与管理;承担省级教材的评审任务;组织教材建设研讨交流。
(三)“四新”建设指导委员会
1.“新工科”建设指导委员会:开展“新工科”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指导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构建产教协同育人机制;为校企共建现代产业学院、实施产教协同项目提供建设指导与咨询服务;组织“新工科” 建设学术研讨与经验交流。
2.“新文科”建设指导委员会:开展“新文科”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指导高校探索文科与理工农医交叉融合发展;指导高校建好卓越文科人才培养基地;组织“新文科” 建设学术研讨与经验交流。
三、委员推荐条件
(一)政治过硬。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和把握高等教育有关政策。
(二)身体健康。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其他委员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三)师德高尚。热心高等教育事业,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作风正派、公正廉洁,无学术不端行为,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
(四)业务精湛。教风端正,教学能力强,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深厚的学术背景和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一般要求副高级以上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国家和省级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负责人以及国家和省级教学名师。
四、申报推荐数量
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同一个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申报数量不超过2人。专项工作类指导委员会:同一个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申报数量不超过1人。“四新”建设指导委员会:新工科、新文科每一个工作指导委员会,申报数量不超过1人。学校将按照最终省教育厅分配名额进行择优推荐。
五、材料报送
以申报教师所在部门为单位,上交《2021—2025年吉林省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申报表》(附件2)、《2021—2025年吉林省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各1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09036487@qq.com。材料受理截至时间:2021年4月28日下午16:00。
联系人:张雪
联系电话:6091099
教务处
2021年4月22日
教务通知--关于申报推荐2021-2025年吉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