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实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本科高等教育教材建设工作,大力提升高等学校教材质量,充分发挥优秀教材在高校教学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十四五”期间,我省决定分两批开展普通本科高校省级重点教材(以下简称“省级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我校推荐申报首批省级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中国教育现代化 2035》《吉林省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以创新建设为引领,以分类建设为抓手,以特色建设为重点,以提升质量为核心,调动高水平教师和教学团队参与,集中立项建设一批代表我省高等教育水平的优秀教材,着力打造一批彰显我省优势特色专业的品牌教材,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要求
申请立项教材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能够将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贯穿教材始终,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能够紧密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能够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教材能够与时俱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能够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体现全方位育人的先进教学理念;能够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适应高等学校多样化人才培养类型需求;能够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经教学实践检验效果显著,反映区域特色与学校特点。
(三)教材能全面准确地阐述本学科先进理论与概念,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能充分吸收本学科国内外前沿研究成果,科学系统地归纳本学科知识点的相互联系与发展规律,能够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充分反映相关学科专业发展的新成果,充分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能够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及时修订完善。
(四)教材能够体现以学生为本,符合认知规律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素质教育,具有启发性,富有特色,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实际使用效果好,深受师生广泛好评,有效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五)教材的呈现形式多样化,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使教材更加生活化、情景化、动态化、形象化;积极开发补充性、更新性和延伸性教辅资料,以及网络课程、虚拟仿真实训平台、工作过程模拟软件、通用主题素材库以及名师名课音像制品等多种形式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具备动态、共享的课程教材资源库。
(六)教材主编必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实践阅历;教材编写团队结构合理、实力较强,无违法违纪记录或学术不端行为或师德师风问题。
三、立项教材类型
省级重点教材立项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两种类型。
(一)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不超过 6 年(从立项当年的 1 月1 日计算,以版权页的出版时间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在两所以上学校使用、效果较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并能在立项后2年内实现再版(以下统称为出版)。
(二)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围绕“四新”建设的教材。体现教材主要内容的学校自编教材(讲义),在校内使用两轮以上的新编教材立项时优先考虑,立项后 2 年内由正规出版社正式出版。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不在省重点教材立项遴选范围内。
四、立项程序及要求
(一)自愿申请。有意愿、有能力的教师(含实验、图书等教辅人员)均可申请或参与省级重点教材立项建设申请。原则上,申请立项教材主编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申请立项省级重点教材需填写《吉林省普通本科高校省级重点教材立项申报表》(见附件1)。同时,修订教材需提供教材样书和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修订方案等);新编教材需提供编写提纲及样稿、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和论证报告(由出版单位出具)。所有辅助材料申请时需按一定逻辑顺序装订成册。
(二)学校推荐。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确定的首批省级重点教材申报限额组织本校教材立项遴选申报工作。申报教材须由本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著者,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不可重复申报。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教师用书+学生用书+非独立实训教材等)应合并申报。
(三)专家遴选。省教育厅组建专家组,采取会议评审方式遴选产生首批立项建设名单,履行网上公示程序后公布。
(四)建设实施。立项建设的省级重点教材主编,应积极组织编写团队按计划开展教材编写工作。省教育厅将在立项建设期间开展不定期检查调度,视教材编写质量和进度情况,对立项名单进行调整。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吉林省普通本科高校省级重点教材立项申报表》纸质版七份;《吉林省普通本科高校省级重点教材立项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三份;其他辅助材料合订本纸质版七份。同时将以上材料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09036487@qq.com。
请申报单位于6 月10日前提交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综合楼1621。
工作联系人:张雪 联系电话:6091099
教务处
2021年5月17日
关于开展首批普通本科高校省级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