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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29 新闻来源:jwc 浏览次数:

吉师大博院教发字〔202083

一、总则

(一)为充分调动学校教职员从事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研究的积极性,保障教学研究科学、有序地进行,促进教育科研与教学实践的有益结合,使新课堂教学研究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二)教学研究课题,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必须服从学校的定位和发展规划的要求,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对教育理论的发展具有丰富、创新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为学校的发展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科学论证。

(三)教学研究课题面向全校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课题研究负责人与主要合作者一般限定在6人以内。

(四)教学研究课题以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重点管理与一般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

(五)在高等教育教学领域中,为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而进行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均可立项。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素质教育、创新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现代化、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

二、课题类别和选题

(一)教学研究课题的选题,主要参照吉林省教学研究课题指南的内容或者是自选的方式确定。每年组织进行一次申报和评审工作。

(二)教学研究课题设立普通课题(重点、一般)和专项课题(思政专项、课程思政专项、新工科专项、新文科专项)等。

(三)教学研究课题的选题,要以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

主攻方向,突出应用型研究,既要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又要结合教育教学以及教学管理改革实际还要考虑推广价值。

三、课题申报与评审

(一)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学校每年度组织评审专家对所立项目进行检查。

(二)教务处对申报立项的课题进行先期基本条件审查,对符合要求的课题按学科分类提请校内专家初审,初审通过的课题提交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

(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经过现场评审后,确定校级教研课题立项数目和级别,从中择优按省级教研课题推荐限额指标,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级教研课题。

(四)评审组专家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凡涉及与自己有关的课题,一律采取回避措施,但保留个人的表决权。

四、课题经费与管理

(一)教学研究课题一经批准立项,学校将对立项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课题经费由课题负责人统一掌握使用,教务处和财务处共同管理,教务处负责经费使用的审批、登记,财务处负责经费的支出。

(二)资助经费开支范围主要限于该课题研究所必需的资料费、调研差旅费、小型会议费、成果印刷费、鉴定费等。

(三)课题经费采取“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用于开展调研、收集资料、开发研究、发表成果、阶段检查和结题鉴定等必要支出,对不按要求报送课题研究及经费使用情况的课题,将缓拨经费;对因故被批准中止课题研究的,将停拨经费;对无故不完成或自行中止课题研究的,将停止拨款,并追回已拨经费。

(四)教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随每年度期中教学检查进行,课题负责人填报《教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主要报告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和下一年度的研究计划。

(五)立项课题不得随意改变研究计划和方案。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请示,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实行;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如下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题。

1.变更课题负责人;

2.变更课题名称;

3.变更成果形式;

4.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5.课题完成时间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

6.因故中止或撤销课题。

五、结项验收与评审

凡被列为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教学研究课题,在完成研究计划后都必须进行结题,否则视为未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一)申请结项

课题负责人填写《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结项验收书》。

(二)验收评审

结项验收一般由教务处进行组织,验收组一般由5—7名专家组成。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本课题验收专家。

验收组专家应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鉴定意见。验收组组长形成综合验收意见并填入《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结项验收书》。凡经过两年以上研究和实践检验的立项课题,并确认该课题已完成,均可申报结项。

(三)结项要求

1.校级一般项目:课题组需有2篇以上课题相关成果在省级刊物上发表,其中负责人至少1篇为第一作者,或课题相关的教学成果获奖。

2.校级重点项目:课题组需有3篇以上课题相关成果发表,其中1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以科研处公布的北大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其中课题负责人至少有1篇核心或2篇省级为第一作者;或5篇以上成果在省级刊物上发表,其中负责人至少2篇为第一作者,或课题相关的教学成果获奖。

(四)证书颁发

通过专家验收或审定的课题,由教务处办理结题手续。其中,通过专家验收的课题,颁发《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结项证书》,未通过验收和审定的课题,允许课题组在半年内进一步修改、完善,届时重新申请验收和审定;仍未通过者,按课题未完成处理。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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