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师大博院教发字〔2020〕25号
课程质量建设是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保证,完善和加强课程质量建设,对于深化本科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学校课程质量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贯彻实施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课程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以评估促进师德和教风的建设,促进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2.课堂质量建设与评估对教师授课能起到监督的作用,但更重要的是为教师提供具体的针对性信息,激励教师更好地发挥潜力,改进教学工作。
3.多渠道收集评价信息,保证信息处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4.认真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通过各课程所属专业、各教学单位自评和学校组织的专家测评,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宏观管理与指导,全面提升我校本科课程质量建设。
二、基本内容
1.课程规划。要在课程建设全面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定位与特色合理规划课程质量建设工作。
2.教学队伍建设。通过课堂质量建设逐渐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
3.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准确定位课程建设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单门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改革关系,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最新科技成果。
4.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改革。注重实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
5.实践教学建设。要高度重视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课程教学中的实践环节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三、评估周期
每学期进行一次本科课程质量建设与评估。
四、评估方式
(一)学生评价
主要采用网上测评的形式进行,每学期课程结束前,各教学单位按照教务处统一要求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打分。
(二)教学单位领导评价
根据随堂听课情况,任课教师教学业务材料完善、规范情况及学生反馈情况,对本教学单位任课教师在各教学环节的表现进行打分。
(三)督学评价
通过随堂听课、与学生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所有任课教师表现进行打分。
五、评估结果及标准
1.评估结果。
优秀:总分≥90分
良好:70分≤总分<90分
合格:60分≤总分<70分
2.本方案一级指标为6项,二级指标为14项。二级指标的评估系数为A、B、C、D四级。
六、附则
1.具体建设细则参照《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课程建设质量标准》。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