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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30 新闻来源:jwc 浏览次数:

吉师大博院教发字〔202048

科学合理的排课、选课是学校实施人才培养和稳定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为了使排课、选课规范化、科学化,保证教学工作稳定有序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排课

(一)开课计划

各教学单位根据现行培养方案,核对学期开课计划,落实教学任务。

(二)任课条件

1.资格审核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审核本单位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资格。非在职教师、校内在职教师互聘必须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方可排课。新聘的任课教师需填写《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任课资格汇总表》,由人事处审核合格后方可安排授课任务。

2.教师统计

各院(部)按照各专业实际开课情况,本着对学生负责,有利于专业发展,促进课程建设的原则,合理安排授课教师。各教学单位需填写《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教师任课情况统计表》,由教务处审核。

3.工作量标准

专职专任教师承担的课时量原则上每学期文科不低于144学时,理科不低于126学时,不超过324学时;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的义务教学工作量为每学期72学时,原则上不超过144学时。近三年参加教学方面的比赛获院级及以上奖励,课时量上限为360学时;督学等专家评课中等及以下的、出现教学事故受到通报批评的教师,课时量上限为288学时。

4.任课要求

每位教师每学期所讲授的课程不得超过3门,新开课不得超过2门。外聘教师授课每学期不得超过216学时,须具有主讲教师资格,即技术职称在中级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对学生评教意见强烈、教学效果差或对教学不负责任的外聘教师不再继续聘任。原则上外聘教师65周岁及以上不安排授课任务。

(三)排课原则

课程是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校历安排的,要体现计划性、科学性与合理性。

1.为了提高教学和学习效率,尽可能将必修与选修课程、文理课程、难易课程、理论与实验课程合理搭配安排。上课班级与教师需在周一至周五均匀排课。

2.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合理安排教师的授课时间,以利于教师进行教学研究、新教师培训等活动。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天最多安排6学时课程。周六、周日和晚上不允许安排课程(实验课与个性发展课程除外)。

3.同一教学班,每门课时间间隔尽量均匀,同一门课程一天内不允许重复排课;同一教学班,同一老师一天内不允许重复排课。

4.理论课30人以下、公共课50人以下,原则上不得单独开班。实验课结合教学条件进行合理分组,分组实验15人以下不得单独开班。专业选修课选修人数低于20人的原则上不能开课。

5全校公共课排定后,各学院进行专业课排课。特殊排课情况需向教务处提交《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特殊排课申请审批表》,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

6课程排定后,各教学单位教学院长、教学秘书负责核对所安排课程是否有错排、漏排,并上报教务处备案、存档。

二、选课

1.选课前,教务处在网上提供选课地址、选课时间、各门课程的名称、授课教师及开课时间、上课地点等信息。

2.各学院做好网络选课的培训、指导工作,指导学生严格按照选课时间进行选课,在选课时避免所选各门课程开课时间发生冲突。学校要求各学院机房免费为学生开放,确保选课工作顺利完成。

3.选课结束后,系统形成学生个人课表。学生必须查看个人课表,核对是否选中所有应修课程,并打印个人课表。没有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选课的学生不允许进入课堂听课、参加期末考试。

4.各位任课教师于开课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学生成绩登分册。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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