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相关要求,从 2023 年起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提前至前一年组织开展。现就 2023 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申报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23 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二、立项要求
1.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应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相关内容。
2.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条件。
3.鼓励以学科、专业大类为主线,集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等改革于一体的系统研究。
4.鼓励跨校或与省级以上学术团体联合申报重点课题,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5.已列入国家、省(部)级等机构立项课题的,不再予以立项;与已批准立项或结项的国家、省(部)级等机构课题类似的,如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予立项。
三、立项程序
(一)课题申报
1.申报类别:普通课题。
2.申报层次:省级一般课题、省级重点课题。
采取个人申请、所在教学单位推荐的方式。申请项目由个人申请,所在教学单位择优推荐后报送教务处,我处不受理个人申报的材料。
(二)专家评审
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组,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组织教师立项申请答辩,经专家评议后确定2023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项目。
(三)立项公布
经专家评审后,教务处发文公布2023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名单。学校将从本年度校级重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项目中择优推荐参评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
四、相关事项
1.申报人需按要求填写《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
2.由院(部)填写《2023年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
以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641729509@qq.com,截止时间6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雪,李天依 电话:6091099
教务处
2022年6月22日
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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