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准确了解我院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要点,教务处将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十二周至第十四周(11月7日—11月25日)。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内容
1.教学文件存档情况。
2. 各教学单位线上线下课程教学情况。
3. 专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任务完成情况。
4.学生网络在线开放课程的学习使用情况。
5. 教研活动计划的执行情况。
6.专业技能训练开展情况(师范、非师范)。
7. 各院(部)网站建设、更新工作。
(二)重点检查内容
1.期初教学检查中遗留问题的解决情况。
2.教师随堂记录本的记载情况,重点检查教学进度、考勤、作业布置等情况(未入校授课教师检查电子版)。
3. 本学期过程性考核材料的存档情况(全部课程)。
4. 教师教案、专职教师PPT上传存档情况(全部教学内容),上传教务系统时请注意避免覆盖期初上传材料。
5. 2023届毕业生实习的实时跟踪情况,校友邦实习实践管理平台的使用情况。
三、检查要求
各教学单位全面自查与教务处重点抽检相结合。
1.各教学单位自行拟定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纸质版、电子版),具体列出教师、学生座谈会的时间安排表,于11月8日前上交教务科,联系人:王丹。
2. 相关电子材料请于11月14日下班前上传到网盘,并将文件网址发至教务科王丹老师处。
3. 教务处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拟定于第十四周组织人员到各教学单位检查相关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纸质版材料按类摆放整齐以备检查,各学院副院长根据自查情况负责汇报工作并配合教学检查工作。
4.检查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总结,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于11月25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纸质版、电子版)和座谈会会议记录复印件报送到教务科,联系人:王丹。
教务处负责组织检查工作,汇总全院教学检查情况,提出建议并在教务处网站教务简报版块向全院通报。
教务处
2022年11月4日
关于2021-2023-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