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积极推动高校课程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融为一体,充分展示我省高校教师在课程思政建设与教学改革方面的典型成果,省教育厅决定开展课程思政教学案例评选与展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发挥各类、各学科课程的育人功能,引导教师自觉将思政教育融入学科教学。通过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评选,推广课程思政教学方面的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承载的立德树人功能,夯实教师队伍作为课程思政主力军地位,形成“全校讲思政、课课有思政、人人重育人”的良好局面,带动全省课程思政建设形成规模、形成体系、形成范式,全面提升立德树人成效。
二、案例征集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校的本科课程,参选的案例可以是教师个人或课程教学团队所讲授的某门课程或某个教学单元(模块)或其中一个教学节段。
(二)基本条件
1.申报教师具有一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原则上每位教师以课程负责人身份可申报1-2项,课程教学团队限报2项(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
2.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将课程育人元素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服务“四新”建设要求,确保育人实效的全面达成。
(三)案例内容
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内容主要包括:课程概况;理念与思路;特色与创新;一个教学节段课程教学设计。
(四)材料提交
各教学单位将《吉林省高校课程思政教学案例信息表》(汇总)、《吉林省高校课程思政教学案例申报表》、吉林省高校课程思政教学设计(WORD和PDF两个版本)及课程主讲教师照片以压缩文件的形式于5月18日前发送至邮箱: 316723612@qq.com。
三、案例评选
(一) 基本要求
1.课程案例应确保教学设计的原创性,引用资源应有清晰的知识产权标注,如产生侵权行为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课程负责人负责。
2.申报课程的课程思政教学案例要强化正确政治方向,有明确的课程思政教学目标,突出价值引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时效性、创新性、示范性和可推广性。课程负责人充分发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明确课程思政教学目标,优化课程育人教学设计,在教学理念、教案设计、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方面积极创新,用学生喜闻乐见、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开展思政教育,实现价值性和知识性的统一,达到专业知识与思政元素深度融合。
(二)案例评审
1.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校内遴选,择优推荐省教育厅。
2.省教育厅组织课程思政建设专家组对上报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开展评审。评审依据《吉林省高校课程思政教学案例评审标准》 执行。
四、展示交流
省教育厅依托吉林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专家工作组和吉林省高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组织被获为优秀案例的个人或团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示范性交流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工作联系人:张雪,陈欣。
联系电话:0434-6091099。
教务处
2023年4月23日
关于开展吉林省高校课程思政教学案例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