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免试认定改革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名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依托我校关于《关于做好 2023 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管理文件方案,我校统一组织开展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对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于2023年4月23日举行教师职业能力面试考试,面试合格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4月23日至27日(5个工作日)。
如有咨询,联系教务处考务科。
联系电话:0434-6091079
2022年教师职业能力考试面试合格名单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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