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加强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和基础学科相关专业本科生实践教学,提升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面深化“四新”建设加快推进本科教育提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 年)>的通知》(吉教高〔2021〕19 号)要求,现开展卓越人才培养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创建活动,鼓励各教学单位围绕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六新”产业发展和“四新”设施建设主攻方向,大力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打造一批符合卓越人才培养需求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围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和基础学科卓越人才自主培养,支持联合有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创建一批理念先进、设备精良、布局合理、开放共享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并在此基础上立项建设一批省级卓越人才培养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示范带动全省本科高校不断提升实践教学质量。
1.围绕汽车制造、轨道交通、光电信息、航空航天、机器人应用、数字经济、清洁能源、化工新材料等我省优势特色产业领域,联合重点企业、科研机构合作创建一批高水平工科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2.主动对接我省乡村振兴事业和生态强省建设需求,深化与涉农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围绕智慧(设施)农业、粮食生产、耕地保护、种业安全、生态文明、乡村治理等重点领域,加强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卓越农林人才培养,创建一批高水平农科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3.主动服务健康吉林和医药强省建设,与卫生健康部门、医药企业深入开展对接合作,围绕道地药材、生物制药等优势特色产业和公共卫生、转化医学、智慧医疗等学科发展方向,创建一批高水平医科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4.围绕冰雪运动、电子商务、生态旅游、戏剧影视、休闲康养等产业领域,联合政府实务部门、监管机构、重点企业、行业协会组织等,加强人文社科领域政产学研用一体化人才培养,在法律金融、新闻传播、文化艺术、商务外事等学科专业方向,创建一批高水平文科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5.深化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地理科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心理学、基础医学、药学、中药学、哲学、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等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基础学科相关专业本科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与相关科研机构、高新企业深化产学研合作,创建一批基础学科拔尖人才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二、建设任务
各教学单位应重视和加强卓越人才培养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实践教学改革与研究,健全实践教学服务体系,规范实践教学过程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校外实践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把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实践教学各环节,深化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大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深刻理解各行业的职业精神和职业规范,培养良好的职业品格,增加职业认同,提高职业素养,积极投身各行各业的工作实践。
2.健全基地组织管理体系。与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共建单位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共建单位应在行业领域具有鲜明优势特色,具有承担大学生实践教学任务的丰富经验和软硬件设施。基地组织管理体系健全,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资金使用等规章制度完善。
3.强化实践环节协同育人。和共建单位共同制定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计划和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组织实施校外实践教学培养,共同评价校外实践教学的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构建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基础学科产学研用协同育人长效机制。
4.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基地要针对劳动新形态,重视新
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应用,引导学生创造性地解决
实际问题,在实践中增强劳动意识,培养科学精神,树立正确择
业观,把人生理想融入到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勇做走在时代前
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
5.建强实践教学师资团队。基地应建设一支教师和共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的,结构合理,核心骨干相对稳定,有较多高水平学科专家、行业企业专家参与的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团队。
6.推进基地建设开放共享。各基地除承担共建高校的学生校外实践教育任务外,还应向省内其他高校开放,主动发布基地相关信息,根据接纳能力接收其他高校的学生进入基地学习,实现资源共享。
三、立项申报
有意申报的教学单位请填写《省级卓越人才培养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立项申报书》(附件1)和《省级卓越人才培养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立项推荐表》(附件2)。
附件1需交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2需交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交至综1621,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评审后按限额推荐报送。
截止时间:2023年5月18日下午16:00。
联 系 人:李天依,张敬先。
联系电话:6091078
电子邮箱:641688551@qq.com
附件:
1.省级卓越人才培养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立项申报书
2.省级卓越人才培养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立项推荐表
教务处
2023年4月25日
关于开展学校卓越人才培养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