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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6 新闻来源:jwc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高等工程教育改革,加快新工科建设,大力培养卓越工程科技人才,全面提升工程科技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教高〔20231号)等文件要求,现根据省教育厅指示,决定开展吉林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建设为抓手,以卓越工程科技人才培养为导向,深化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高等工程教育创新发展,打造一批适应和引领我省六新 产业发展和四新 设施建设的高水平工程科技类专业,引导高校主动应对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挑战,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新目标和行业产业发展新需求,全面提高工程科技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努力培养大批卓越工程师后备力量,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建设任务

1.优化工科专业发展路径。系统谋划专业建设方案,科学制订专业发展规划,注重从学科导向向产业需求导向转变,从专业分割向跨界交叉融合转变,从适应服务向支撑引领转变,优化人才培养全过程、各环节。以产教深度融合作为推进卓越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的基本路径,深化产学研全方位合作,建立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新机制,紧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产业发展规划,摸清卡脖子 技术环节人才需求,加快实现专业培养与产业需求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从业能力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实践对接、科技研发与企业技术创新对接,推动专业建设和行业企业同频共振、融合创新。鼓励将工程实际案例、技术转化成果和创新创业项目融入专业教育。

2.创新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引进高等工程教育的新理念、新标准、新模式、新方法、新技术和新文化,构建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契合区域产业需求的卓越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新模式。注重发挥行业企业育人作用,校企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校内培养方案和企业培养方案融合贯通,共同创新教学方式,共同实施培养过程。改革卓越工程科技人才评价制度,强化以能力和素质评价为导向的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方式。注重文化熏陶,将工程伦理意识和职业道德融入教学环节,培养具有家国情怀、以造福人类和可持续发展为理念的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

3.完善工程实践教学体系。支持校企共建集实践教学、科技研发、生产实习、培训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实习实训平台,营造贴近实际的产品生产和技术开发工作环境。坚持理论与实践教学一体化,突出实践教学环节,要求实践性教学的课时比重不少于30%。培养学生对产品和系统的创新设计、制造、运行和服务能力,着力提升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鼓励行业企业将技术革新项目作为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来源,安排企业导师进行全程指导,实行真题真做。

4.提升工科教师实践能力。完善专任教师的职称评聘、岗位聘任与考核办法,把行业背景和企业实践经历作为教师考核和评聘的重要内容。校企共育共享高层次工程科技人才,促进高校专业教学骨干与企业技术骨干双向交流。建立工科专任教师定期赴合作单位挂职或轮训制度,原则上工科专任教师到企业或一线的实践经历平均每年不少于2个月,全面提升专任教师产教融合意识、产业敏感度;拿出一定比例的专业教学任务(含专业课、实习实训等)安排企业兼职教师讲授,由企业兼职教师承担的教学时数占总教学时数的比例不低于30%。

5.加强产教融合课程建设。校企联合构建与卓越工程科技人才培养定位相符的课程教材体系,融合高校基础研究、应用研发能力和行业企业前沿技术、产品研发经验与成果。共建企业为共建专业量身定制开发课程模块或项目化课程,嵌入的企业课程模块与专业课程有机衔接,强化工程实践能力等专业综合能力培养。校企合作开发建设慕课、微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项目案例库、教材及讲义等优质数字教学资源,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课程教学内容。

6.深化专创融合教育改革。推动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注重培养学生的设计思维、工程思维、批判性思维和数字化思维,实现创新创业教育与工科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专业50%以上的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1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或学科竞赛或发明专利申报。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鼓励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开发创新创业课程或教学内容,共同申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共同做好学生的创新创业指导和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三、项目申报

1.申报要求: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注重产业需求导向,注重跨界交叉融合,注重支撑服务引领。现有教学条件、师资力量能满足卓越工程科技人才培养需求,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合作企业长期稳定参与高校专业人才培养(包括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实验实训指导与平台建设、专业课程教学等),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先进的企业文化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工程师数量符合共建专业人才培养需求。

2.评审立项:省教育厅制定评审办法,组建评审专家组,从专业发展思路谋划、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践教学体系完善、教师队伍校企共建、产教融合课程打造、专创融合教育探索、合作企业条件保障等多方面对高校推荐的吉林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审。省教育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结合全省工程科技人才培养规划,设立一批吉林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建设项目。

四、项目管理

省教育厅统筹推进吉林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建设项目实施工作,依托相关专家对吉林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建设项目给予发展指导、评价管理;为吉林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建设项目争取配套支持,并鼓励有关高校整合多方面资源加大相关专业建设力度;注重发挥吉林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建设项目的的撬动作用,带动全省高校共同提升工程科技类专业建设水平。

五、材料报送

申报专业请于522日前将吉林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申报书(附件1)、吉林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推荐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309036487@qq.com

工作联系人:张雪,陈欣。

联系电话:609109

 

教务处

2023426

 

关于开展吉林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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