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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6 新闻来源:jwc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转型改革、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和创新创业教育,以社会和产业力量促进高校人才培养改革,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吉林省高等教育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校企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建设,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整合行业企业资源,充分参与高等教育教学,推动产教双方深度融合,以“理念引领、政策驱动、项目推进、制度规范、服务提升”为工作遵循,以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为工作统领,以深化高校分类管理改革为发展动力,以“优结构、强两双、建四新、促合作”为重点任务,主动服务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六新产业”“四新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需求,重点围绕汽车、冰雪、医药健康、光电信息、人工智能、生态环保(新能源)、碳纤维(化工新材料)、文化旅游、现代农业、休闲康养、智能制造、电子商务、乡村振兴等相关产业领域进行立项建设。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高素质人才供给能力,深化人才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高校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紧密对接,培养大批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增强企业、行业、产业核心竞争力,汇聚发展新动能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自主自愿原则。企业自主应征,学校自主申报,双方自愿合作。

    (二)对等合作原则。校企双方均是项目建设主体,学校方面为实施主体,企业方面为指导及监督主体,双方共同为项目建设成效负责。

    (三)协调联动原则。校企双方按照合作协议,协调和调动双方所掌握的资源为项目建设服务,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成效。

    (四)共建共享原则。项目建设过程由双方共同实施,建设成果由双方共享,对建设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企业参与基本条件

    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至少2年,在所属行业及领域具有较为领先的技术力量和研发实力,业务稳定、业绩良好。

    (二)参与企业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信用良好,无欺瞒、诈骗等不良记录,并能提供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或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良好报告,在相关领域具有与高校开展合作的良好基础。

    (三)企业每批次提供的实际支持资金总额不少于20万元(不包含软硬件等投入)。企业提供的实际支持资金作为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项经费,不附带附加条件。

    (四)企业需诚实守信,热心人才培养。严禁弄虚作假,坚决抵制违约欺诈、变相购买、私相授受等违规行为。

    (五)企业指定专人负责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相关事宜。

    四、项目类型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六类:

    (一)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企业提供经费和资源,支持高校开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推动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实践,形成可推广的建设改革成果。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实际支持资金不少于2万元/项。

    (二)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企业提供经费、师资、技术、平台等,将产业和技术最新进展、行业对人才培养的最新要求引入教学过程,推动高校更新教学内容、完善课程体系,建设适应行业发展需要、可共享的课程、教材、教学案例等资源并推广应用。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实际支持资金不少于2万元/项。

    (三)师资培训项目。企业提供经费和资源,由高校和企业共同组织开展面向教师的技术培训、经验分享、项目研究等工作,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师资培训项目实际支持资金不少于1万元/项。

    (四)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企业提供资金、软硬件设备或平台,支持高校建设实验室、实践基地、实践教学资源等,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软硬件支持价值总额不少于5万元/项。

    (五)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企业提供师资、软硬件条件、投资基金等,支持高校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实践训练体系、创客空间、项目孵化转化平台等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支持资金不少于2万元/项。

    (六)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企业提供资金、指导和项目研究方向,支持高校教师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实践项目。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支持资金不少于2万元/项。

    五、重点支持方向

    本年度重点支持人工智能、数字经济、机器人与装备制造、新能源、智能农业、智能医学、新文科等方向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具体可参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24年项目指南导引”。

    六、工作流程

    (一)项目发布。由省教育厅对企业项目资源信息予以审核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公示后予以发布“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项目指南导引”,发布地址:https://jinshuju.net/f/qTjeVe,项目信息发布后在真实性等方面收到异议并证明属实的,将撤销相应企业项目发布内容。

    (二)学校申报。发布的企业及项目信息,由学校结合自身情况,结合项目类别和合作要求,在规定时间自主申报;申报平台地址:https://jyjg.yuntu.cn/

    (三)企业评审。企业组织专家对各校申报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或评审,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得到妥善处理的,可以提交至省教育厅申请立项。

    (四)项目立项。企业评审推荐至省教育厅的项目,经审核,达到省校企合作项目立项要求的,准予立项。项目立项情况将由省教育厅公布。

    (五)项目实施。立项结果发布后,校企双方应积极启动项目研究,按照合作协议约定确保落实经费拨款及软硬件支持等事项。

    (六)项目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在合作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经所在高校同意后向企业提出项目结题申请,企业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按要求报送验收结论。教育厅将适时公布结题名单。

    七、申报要求

    请申报教师于10月31日12:00前在https://jyjg.yuntu.cn/进行申报,学校进行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雪,陈欣       电话:6091099

 

教务处

2023年10月26日

关于开展2024年吉林省高等教育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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