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校“四新”建设,推广我省“四新”教育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引领我省本科教育提质创新发展,提升高等教育服务创新发展能力。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新”教育改革实践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校内评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案例内容
省教育厅发布《全面深化“四新”建设 加快推进本科教育提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来,我省普通本科高校推进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改革实践进展案例。案例重点体现“四新”教育相关的新发展理念、学科专业建设的新结构、课程建设的提质创新、师资建设的发展提升、实践教学的强化升级、质量文化建设的新标准新保障、服务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紧缺人才培养。
案例主要内容建议包括:案例实施背景、案例改革思路及举措、案例实施效果及成效、案例创新点及特色、案例应用及推广情况等。要求真实准确,突出重点、亮点和特色,具有可操作性。
二、案例要求
(一)案例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契合国内外“四新”教育发展趋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文字总字数不超过3000字,要求图文并茂,图形图表紧扣主题,清晰简洁,大小适中。
(二)案例内容应表述清晰到位,语言简洁生动,措辞恰当,段落清晰,语言和标点符号正确。案例须为申报人根据本人在“四新”教育改革中的真实实践进行总结,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承担具体工作,并做出主要贡献。团队成员共计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
(三)案例可为校级“四新”教育改革实践经验、也可为院级或某一学科专业经验;所在学院(系)运行机制稳定;具有相对丰富的优质教学资源;育人理念先进、基础扎实,且效果良好的案例。
(四)案例必须是原创案例,知识产权清晰,案例作者已与案例发生方就案例内容达成授权协议,不涉及保密以及其它存在争议的内容。
三、材料提交
1.申请人填写申报书(附件1),并签署案例使用授权书。
2.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2)
以上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于12月7日前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张雪,陈欣 联系电话:6091099
邮箱:316723612@qq.com
教务处
2023年11月30日
关于开展“四新”教育改革实践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