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将我省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原则
(一)质量为本。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注重课程思政效果,重点考察课程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起到良好示范推广作用,在全国具有竞争性。
(二)注重创新。鼓励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四新”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注重在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形式上的创新,强调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关注创新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及课程的应用和示范情况。
二、推荐课程的基本要求
推荐的课程原则上是已经认定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包括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等五种类型。教育部将依照《“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规定开展推荐课程的认定工作。
(一)推荐范围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
(二)课程要求
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
(三)人员要求
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三、推荐程序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本次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进行评选,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省教育厅将从各课程类型标准要求方面进行审核,不通过审核不予推荐国家评选。审核着重关注:课程申报信息是否与学校教务系统保持一致;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是否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社会实践课程是否属于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是否属于非实习、非实训类课程等。
四、提交材料
请符合申报要求的课程团队根据课程类型选择申报书进行填写,予以推荐省厅后进行系统填报。
申报书和汇总表提交时间:12月24日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09036487@qq.com。
联系人:张雪 电话:6091099
教务处
2023年12月19日
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