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服务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
(一)立项范围
1.普通课题
申报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参照《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 1),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2.专项课题
(1)思政专项。根据《吉林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扶持共享计划”实施方案》的精神,单独设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课题,具体选题可参照《指南》第十七部分。
(2)“课程思政”建设专项。根据《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吉林省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的精神,单独设立“课程思政”建设专项课题。选题参照《指南》第十七部分。
(3)“新工科”、“新文科”建设专项。根据我校新工科和新文科发展建设需要,单独设立专项课题,选题参照《指南》第十三至十六部分。
鼓励并建议申报切合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应用技术转化等相关研究课题。
(二)立项要求
1.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应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相关内容,原则上应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条件。
2.鼓励以学科、专业大类为主线,集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等改革于一体的系统研究。
3.鼓励跨校或与省级以上学术团体联合申报课题,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4.已列入国家、省(部)级等机构立项课题的,不再予以立项;与已批准立项或结项的国家、省(部)级等机构课题类似的,如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予立项。
(三)成果形式
立项课题应在2年内结项,公开发表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省级教研论文至少1篇,课题研究成果须标注课题来源与名称,不可与其他项目联合发表。
二、立项主体
(一)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应是正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自有专任教师、教辅人员或教学管理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课题组成员限定在7人以内(含主持人),成员不得同时参与2个及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得中途调整,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的,成员调整比例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20%,成员调整需在中期检查前完成,中期检查后,原则上不允许再进行成员调整。
三、立项程序
(一)课题申报
申请项目由个人申请,所在教学单位择优推荐后报送教务处,我处不受理个人申报的材料。
(二)专家评审
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立项原则,教务处组织立项课题负责人现场汇报,经专家评审组评议后,确定2025年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名单,立项课题经孵化后择优推荐参评2025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
四、报送要求
申报人需按要求填写《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以院(部)为单位统一填写《2025年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
以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16723612@qq.com,截止时间5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现场评审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雪,陈欣 电话:6091099
教务处
2024年4月22日
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