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减少安全隐患,学校将开展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相关学院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见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验室安全自查实施方案,组织对本学院实验室进行自查。
二、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5月31日—6月6日
各相关学院开展有针对性的自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学校检查:6月7日—6月11日
学校将对各学院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难点、痛点问题,如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课程建设、经费保障、重要危险源管理、安全培训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学院要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实验人员的职责和权利,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相关学院要按时报送相关报告和资料,保证信息的格式和内容,确保相关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加强宣传教育。各相关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对实验室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创新实践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应对。
3.加强过程管理。各相关学院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对重要危险源严格管理。同时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四、材料报送
1.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管理、重实效”的原则,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整改,不留死角。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将《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见附件2)、附表1.1、附表1.2、附表1.3,纸质版签字盖章于6月6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694219460@qq.com。
2.各学院要强化领导与管理责任,加强对学院实验室安全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安全制度建设,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
3.学校将对各学院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问题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重点查看。
联系人:实践科 付欢 田野。
教务处实践科
2024年5月31日
关于开展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通知.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