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项目首轮建设周期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开展特色高水平专业校内验收工作。根据《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要求,学校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标准一致、程序规范”的原则,对我校“社会工作”特色高水平B类专业的五年建设周期任务完成情况、建设目标达成度、取得经验与成绩、存在问题与不足、发挥示范引领效应等方面进行考核验收。
经专业梳理总结、校内自评、专家组考察评价、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确定该专业首轮建设周期建设成效验收评价为优秀(A档),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9月6日-9月10日,公示期内对结果有异议,可致电咨询,电话:6091099。公示期结束,将结果报省教育厅审核并参评省级评价验收。
教务处
2024年9月6日
关于对我校特色高水平专业建设项目校内自评结果公示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