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动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教师上课准入机制,严把教师开课关,教务处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专职教师新课试讲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试讲教师名单
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新课试讲工作分为新上课教师与上新课教师两部分进行,请各院(部)认真统计本部门新课试讲专职教师名单于11月27日前将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专职教师新课试讲情况统计表(附件1)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试讲组织形式
1.新上课专职教师:新入职教师由教务处组织进行新课试讲,每位教师试讲1门课程(两门课程以上者可自选1门,其他课程在院(部)内进行试讲),新入职教师新课试讲时间、具体名单、地点另行通知(拟定第17周组织试讲)。试讲时需携带试讲课程教学大纲、2学时教案,纸质版各1份。
2.上新课专职教师:上新课教师所任课程由开课学院(部)组织试讲,试讲结束后提交相关材料,如教师试讲教案、审批表、打分表、排名表及新闻报道等,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12月9日前(电子版PDF格式)。请各学院(部)严把质量关,做好任课教师的培养和课程质量监督工作,教务处将在下学期组织专家对各学院(部)教师授课情况听课并予以量化考核。
3.免试讲情况: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教学竞赛荣获三等奖及以上者(2022年3月至今)。
三、试讲具体要求
1.试讲以讲课方式进行。要求试讲教师自选课程中的一节重点内容进行讲授,授课过程中体现课程导入、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内容、教学效果、反思等内容。
2.试讲教师可携带教材,脱稿讲授,不使用PPT,采用板书授课,每门课程的试讲时间为10分钟。
3.试讲课程没有通过的教师,下学期开学前进行第二次试讲,二次试讲仍不通过将不能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
4.联系人:张雪,陈欣 联系电话:6091099。
邮箱:316723612@qq.com
教务处
2024年11月21日
关于安排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专职教师新课试讲工作的通知.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