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师范专业实习生
为主动适应教育实习改革的需要,充分发挥实习基地学校的作用,加强对实习生的科学管理,切实保证教育实习的顺利完成和实习质量,真正达到培养实习生热爱教育事业、巩固专业思想、锻炼和提高实习生独立从事教育和教学工作能力的目的,同时也为从严管理、方便指导、实事求是的给每个实习生的表现和成绩以定量考核,特制定以下管理条例。
(一)教学工作实习管理条例
1.每个实习生至少应上课6节。
2.深入钻研教材,认真编写教案,上课前必须将教案送实习班任课教师审批签字同意,否则,不准上课。
3.反复预讲。第一、二堂课的预讲,应在指导教师的具体指导下进行,预讲合格后方能上课。
4.一律实行普通话讲课,语言要通顺,概念要清楚,传授知识正确,实验操作准确熟悉。决不允许出现原则性的错误。板书一律用规范字书写,字迹清晰、工整。
5.课后应主动向指导老师和有关同志请教,尊重科任教师,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每次课后都应写出教学后记。
6.同专业同班级和同进度的实习生必须互相听课,并做好听课笔记。每个实习生听课至少10节。
7.认真批改作业(包括实验报告),实习生应批阅本人布置的全部作业或测试试卷,至少批改作业3次以上。
8.经常及时下班辅导,热情耐心地回答学生提出的各种问题。
9.实习结束前,各专业应分别组织测试一次,检查实习效果。同时,应向指导教师全面汇报,并做好移交工作。
10.参加学院、系统一安排的集中实习的,必须按照事先规定的时间完成实习任务,不准中途停止。否则,实习成绩以零分记,不予毕业。
(二)班主任工作实习管理条例
1.每个实习生至少应担任实习班主任工作四周。
2.在进入实习学校的第一周内,应随实习班班主任深入了解学生,做到基本上熟悉班级情况和学生,认真学习实习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3.在实习班班主任的指导下,在实习的第一周拟定出切实可行的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一式三份,指导老师、带队教师各一份,自己留一份)。
4.服从各级领导的安排,尊重原班主任,虚心请教,随时向实习班班主任请示汇报。
5.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坚持向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每个实习生应找学生个别谈心15人次以上,家访2次以上(家访应有目的、有计划、有成效)。
6.坚持十到班:早操、晨读、升旗、课间操、眼保健操、读报、自习课、课外活动、晚自习和就寝检查。
7.每个实习生应组织开展有意义的班级活动一次(如召开主题班会或团队活动或知识竞赛等)
8.加强与科任教师的联系,及时了解课堂纪律和学生的学习情况。
(三)师德表现管理条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书育人,遵纪守法,不能有任何越轨言行。
2.严格执行教育实习计划,一切行动听指挥,服从分配,团结互助,全面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3.服从各级党组织和行政的统一领导,虚心接受双方指导老师的指导,尊重后勤人员。
4.热爱、关心和体贴学生,建立纯真的师生友谊,师生之间严禁谈情说爱,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仪表端正、谈吐文雅、举止文明、为人师表。
6.集中思想和精力搞好教育实习,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实习期间一般应在实习学校食宿。无故不得请假。正常教学时间,凡不经请假擅自离开学校的,视其情节,分别按有关规定处理。
7.正常教学时间,不准下棋、打扑克以及做其它影响他人工作和学习的事情,不准打人、骂人;不准酗酒和赌博。
8.爱护实习学校的一草一木,借东西要归还,损坏和遗失东西要赔偿。讲究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离开学校前应好办一切移交手续。
9.每个实习生应在实习过程中认真填写《实习生手册》,实习结束后及时上交相关材料。
二、非师专业实习生
毕业实习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专业教师指导下,验证所学理论知识,培养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是对教学质量的综合检验。由于我院的特殊性,针对非师专业实习生作如下规定:
(一)实习生校外表现要求
1.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
2.勤学好问、吃苦耐劳、虚心学习,提高专业技能和竞争能力。
3.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4.团结互助、互帮互学、取长补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及技能水平。
5.遵纪守法,不参加赌博、盗窃及流氓团体活动。
6.入住实习单位宿舍的学生要自觉遵守所在单位的作息制度,按时就寝。
7.实习生请病、事假,除向实习单位有关领导说明外,还应向实习指导教师报告情况,报系实习指导小组登记。请假三天以上还必须经系主任审核,否则按旷课处理。
8.实习生如有特殊事情,必须及时向系指导教师报告具体情况,不得擅自处理,否则后果自负。
(二)实习生材料填写要求
1.实习生必须按时完成实习生日记,记载一天的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和感想等内容。
2.实习生要如实完成实习手册的填写,记录相关信息。完成社会调查和实习总结报告。
3.记录实习期间实习单位的大事记。
4.请用人单位的领导完成《毕业实习鉴定表》的填写,加盖公章后带回学校。
(三)实习生纪律要求
1.严格按实习计划开展实习活动,全面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2.服从各级党组织和行政的统一领导,虚心接受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意见。
3.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实习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勇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
4.集中思想、集中精力进行实习,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
5.坚持体育锻炼,讲究卫生,增强体质,保持旺盛的精力,胜利完成实习任务。
6.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爱护各种材料、用具、仪器等,如有损坏或遗失要照价赔偿。
7.参加学院、系统一安排的校外集中实习的,必须按照事先规定的时间完成实习任务,不准擅自终止实习。否则,实习成绩以零分记,并给予纪律处分,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毕业。
2013年3月(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