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范专业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提高职业技能和实践创新能力。学院决定举办2013年师范专业学生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范围
本次大赛分两级,系内部比赛和学院决赛。参加学生为全院师范专业在籍学生。
(一)学院范围职业技能竞赛由教务处组织。系内部的比赛由各系自行组织。
(二)系范围内专业技能竞赛
竞赛项目由各系自行决定,内容要求考核与本专业《职业技能训练方案》相符且专业性较强的技能。比如师范类专业可以举办讲课比赛,说课比赛,课件制作比赛,演讲比赛,板书设计比赛等。
(三)大赛结束后,学院将进行职业技能训练专题成果评比,评比内容为职业技能训练与竞赛相关工作方案,计划、总结、过程材料等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工作时间及流程
(一)各系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应成立竞赛组织机构,逐项落实。
(二)9月29日前各系上报承办竞赛方案及各项比赛通知。
(三)10月9日开始,各系开始组织初赛。按比例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院决赛。
(四)12月6日前,全院所有职业技能类竞赛全部结束,进行颁奖、表彰等收尾工作。
三、材料上报(截止时间)
(一)各项竞赛的组织实施方案及比赛通知(9月29日前)。
(二)竞赛报道稿(含图片)及获奖情况(竞赛结束第二天)。
(三)大赛相关工作总结材料(12月1日前)。
以上材料上报地点为:教务处实践科(第一教学楼1422室),电话3292833于老师。
四、相关要求
(一)各系要认真组织,力求使绝大多数同学积极参加活动。
(二)每个专业以每200名学生的标准配备指导教师,负责学生日常训练的指导。
(三)各系每学期至少举办10场次以上职业技能类竞赛活动。
教务通知354号
教务处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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