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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0.25 新闻来源:jwc 浏览次数:

各系、部: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各年级的教学任务从本学期第十周开始落实。为了使下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系(部)按本通知要求安排落实每个环节的工作。

一、课程安排的程序和原则:

1.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对于教学计划中设置的课程和规定的学时不得任意增减,系主任作为学期课程安排第一责任人,确保每学期拟开设的课程(名称、时数、进度等)与教学计划一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需由系(部)主任提出调整课程申请报告,填写《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交教务处审核并转主管教学院长批准方可执行。

2.各系(部)要按照专业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的要求,对教务管理软件中执行计划开设的课程名称、课程类别、性质、开课部门、周时、总学时、讲课、实验、实践/周、学分、考核方式等要逐项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在118前,将执行计划导出打印《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系(部)***专业2013-204学年度第二学期执行计划信息表》,由系主任签字后上交教务科。

二、各系()安排授课教师的有关要求:

1.各系(部)按照各专业实际开课情况,本着对学生负责,有利于专业发展,促进课程建设的原则,合理安排授课教师。

2.专职专任教师承担的课时量原则上文科不低于8学时,理科不低于7学时,最多一般不得超过平均18学时/周。确实需要增加教师工作量的(达到周学时18学时以上者),由任课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并能保证教学质量,需填写《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专职教师超学时审批表》,经教务处审核,报经主管院长审批。每个教师每学期所讲授的课程不得超过3门。

3.外聘教师原则上授课不得超过8学时,必须具有主讲教师资格,即技术职称在中级以上或具备硕士学位。如有特殊情况,各系(部)应提交书面申请,报主管院长审批,并填写《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教师任课资格审批表》,此表于1125前上交,由教务处审核后,再履行聘任手续。

4.各系(部)于1129前将《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专业2013-204学年度第二学期开课信息》及相应审批表交教务处教务科。

三、关于多媒体教室使用的说明

   由于目前我院多媒体教室资源共享,因此,要求在教务管理软件中“开课信息管理”教学区中注明教室类别。

 

教务通知363号(内含附件)

 

教务处

                      20131025

 

附件:

1.《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师任课情况统计表》

2.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教师任课资格审批表

3.《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专职教师超学时审批表》

4.《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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