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充分了解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上新课和新上课专职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严把课堂授课质量关。经教务处研究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上新课和新上课专职教师试讲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试讲时间
2013年12月18日。
二、试讲地点(另行通知)
三、试讲要求
1.试讲以说课方式进行(可制作ppt演示)。试讲教师要对试讲课程整个学期的教学进行总体概述,包括各个章节的教学重点难点、将要运用的教学方法、学生应掌握的程度及达到的教学目标等。
2.一门课程在不同学期开设,每个学期都按新讲授课程进行试讲。
3.试讲教师的每门新课试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4.试讲课程没有通过的教师,不能安排其承担该门课程的教学任务。
请各系(部)认真统计本部门符合条件的试讲专职教师名单,并于12月6日前上交教务科。联系人:刘金荣;电话:3296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