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规范教学管理,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监控,按照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开展本学期的期末试卷复查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查时间
2014年1月10日
二、复查方式
以各系(部)自查为主,教务处进行复查为辅。
三、复查内容
重修试卷评阅录入:查看所有重修试卷的批阅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故意提分现象,并查看成绩的录入情况。
常规考试成绩录入:查看所有以考试为考核方式课程的成绩单,要求不及格率是否不低于3%;查看所有以考查为考核方式课程的成绩单是否按正态分布。对不合格的成绩单一定要做好统计记录,并责令其改正。
四、复查反馈
试卷复查工作小组将所复查系(部)的试卷评阅情况如实填写《试卷复查记录单》,对存在的相关问题,教务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在全院进行通报。
请各系(部)务必于2014年1月10日前完成试卷的评阅和整理工作,保证及时快速地提供相关检查材料,确保试卷复查工作顺利进行。
教务通知2014-1号(372)
教务处
2014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