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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4.24 新闻来源:jwc 浏览次数:

为了严肃考试过程,加强二级管理,更好地做好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特将本学期期末考试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卷命题

    1.原则上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考试课程均出试题试卷,每门课程的考试须出A、B两套试题。公共必修课(含“两课”课程、大学外语、高等数学、大学计算机、教育类课程等)均应根据教学大纲统一命题。其它课程各系(部)依据该课程的教学大纲命题。

2.考试命题内容覆盖应不少于教学大纲规定85%章节的内容;考试命题要突出教学重点,难易适度,题量相当,客观题(如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等)所占的分值不高于50%;闭卷考试试题的题型要多样化,原则上不得少于4种题型。

3.命题时试卷按教务处统一要求的格式,命题试卷名称要与教学计划开的课程名称一致,不得使用简称;A、B两套试卷中内容相同的题目不得超过10%,每类题型均应标注总分值及小题分值,与上学期试卷的重复率不得超过30%;试卷卷面一律采用百分制,一般考试时间为100分钟,重点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命题同时必须给出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在评分标准中,要明确给分点,原则上简答题和论述题的每个给分点不得超过5分。

4.要求每个系在大一或大二学生中选择专业骨干课程作为重点考试课程;各系只有一个专业的原则上安排一门重点考试课程,有两个或两个专业以上的安排两门重点考试课程。

5.对于重修考查课程的考核题型以不少于2种题型为原则,按一般考试对待,以百分制计算。12级和13级的所有重修课程成绩以卷面成绩计算,没有平时成绩。

6.各系(部)在第十二周至十四周安排本系(部)的教师对考试的课程进行出题,按教务处的新版试卷模版出A、B两套试题。

二、试卷印刷、分拣及保管

1.各系所收的试题A、B两套均按我院的试卷模板形式用A4纸打印,试卷上需填写的内容要准确、完整,格式要规范,字型、字号要适宜,排版完美。A、B两套试题均经系(部)主管教学主任审核签字后,抽取本次期末考试的试题。

2.各系(部)要在教务处统一安排的时间内完成印制。在印制过程中,各系(部)秘书应携带由秘书和系主任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的印刷申请、学期期末试题汇总表和试题与教务处印刷人员共同印制。印刷后的试卷由各系(部)自行取回,自行组织本系(部)的教师分拣、装订、封存等工作。

3.如果各系(部)在教务处安排的规定时间没有完成试卷的印刷,责任由各系(部)负责。试卷由各系(部)自行保管,考试期间由各系(部)的考务人员组织考试。

4.整个试卷的命题、分拣及保管过程都由各系(部)负责,做好试题的安全及保密,所有试卷交接都要履行交接手续。教务处全程监控、监督和检查。

三、考试安排

1.本学期的期末考试时间为第十九至二十周,历时10天。

2.期末考试由教务处根据全院整体情况进行安排调配,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场地、监考教师等。

3.考试期间由教务处组织的巡考人员进行全院巡视,检查各系(部)的考务工作及监考教师的执行情况,各系部的考场由各系(部)的考务人员进行巡视,管理好各考区的卫生、考场秩序等。

四、试卷的评阅

1.试卷评阅工作由各系(部)组织进行,由两人(含两人)以上讲授的同一门课程须采取集体阅卷或流水作业方式阅卷。

2.要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评阅试卷,做到评分严格、公正、无误判,核分要准确无误。

3.试卷评阅原则上不得涂改,如必须改动,改动处要有阅卷教师签名(必须签全名),试卷封皮的评卷人和复查人必须签名。

 4.试卷一律用红笔(不允许使用红蓝铅笔)批阅,试卷上的每个题目均应有评阅标识,并标明该题相应的得分及扣分,各系(部)应认真研究本部门课程考试特点,统一阅卷标识。

5.试卷评阅应于考试结束后3日内完成,复查完毕后由任课教师将平时成绩和卷面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将自动生成的成绩单打印(一式三份)签字后上交相关系(部)。成绩录入后一般不能修改,如有特殊情况,评阅教师需向教务处递交申请,待主管教学守长签字审核同意后方可修改。

6.试卷评阅后,任课教师要以教学班级为单位对试卷成绩进行分析,分析应以本次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重点分析试题难度、教学过程与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填写《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成绩分析表》(一式两份),经任课教师签字后上交相关系(部)。

五、成绩的录入

本学期成绩录入强智软件系统,由各系(部)做好教师成绩模块的培训,保证成绩录入无误。

六、试卷的复查

试卷的复查以各系(部)自查为主,由各系(部)自行组织人员对试卷评阅进行复查并签字,评卷人与复查人不能同为一人,复查人要承担复查的责任。教务处在所有考试结束后,统一对各系(部)的试卷复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以简报的形式发布。

七、成绩单的上交

1.各系(部)要在所有考试结束后的三天内完成教务系统成绩的录入工作,以便学生能在假期查询自己的成绩。

2.成绩单要在所有考试结束后的三天内,由各系(部)秘书按专业、年级、班级的顺序排列好上交教务处一份。

 

 教务通知2014-26号(397)内附试卷印刷时间安排表

 

教务处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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