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充分了解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上新课和新上课专职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严把课堂授课质量关,经教务处研究决定,开展上新课和新上课专职教师试讲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试讲时间
2014年12月17日。
二、试讲地点(另行通知)
三、试讲要求
1.试讲以说课方式进行(可制作ppt演示),要求说整门课程。
2.一门课程在不同学期开设,每个学期都按新讲授课程进行试讲。
3.试讲教师的每门新课试讲时间为10分钟。
4.试讲课程没有通过的教师,不能安排其承担该门课程的教学任务。
请各系(部)认真统计本部门符合条件的试讲专职教师名单,并于12月10日前上交教务科。
联系人:刘金荣;联系电话:3296161。
教务通知2014-68号(439)
教务处
2014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