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全面、准确了解我院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要点,教务处将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十周至第十一周(5月5日—5月15日)。
二、检查内容
1.教学文件执行情况,重点抽查教师教学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
2.课堂教学情况,重点检查教师考勤、学生上课出勤情况及缺课三分之一的学生名单统计情况;抽查教师上课、听课及教师教案撰写情况。
3.检查开学以来教研活动计划的执行情况。
4.实践教学情况,重点检查201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教育(生产)实习汇报及成绩评定情况;相关专业技能训练的进展情况。
5.重点检查本学期考试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
6.期初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三、检查方式
系(部)全面自查与教务处重点抽检相结合。
四、检查要求
1.各系(部)自行拟定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并于5月5日前上交教务科,检查计划要求具体列出座谈会的时间表。
2.检查结束后,各系(部)要认真总结,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于5月15日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报送到教务处教务科。
3.教务处负责组织检查工作,并汇总全院教学检查情况,结合师生座谈会意见,提出建议并形成教学检查情况通报。
教务通知2015-14号(459)
教务处
2015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