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对于学生职业能力提出的专业要求,继续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不断提高师范生从教技能,我院将对2013级师范生进行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内容与方法
1.汉字书写,考核方式为现场考核
(1)粉笔字楷书书写,5分钟完成一首规定五言绝句。
(2)钢笔字楷书书写,30分钟完成规定书写内容。
2.课件制作,考核方式为上机操作
要求45分钟内完成规定的课件制作。
二、考核相关事宜
1.考核时间
(1)钢笔字:6月27日(周六)
(2)粉笔字:6月27日(周六)
(3)课件制作:6月28日(周日)
2.考核地点
钢笔字、粉笔字:三教多媒体阶梯教室;
课件制作:二教机房
3.考核要求
(1)考试必须带考试证,无证不能参加考试;
(2)钢笔字考试:需用蓝、黑色墨水钢笔;
(3)粉笔字考试:自带小黑板;
(4)课件制作:主考教师随机抽取考题;
(5)6月25日前各系将所有专业的考生以班级为单位打印3份空白成绩单上交教务处。
4.2012级考核未合格者及没有参加考核的学生一同参加本次考核;
5. 考核具体安排见附表(职业技能考试安排表)。
三、收费标准
每名考生交考核费10元,于6月18日前交教务处。
教务通知2015-28号(473)
教务处
2015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