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依据《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14—2015学年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评选学年内承担教学任务的具备助教(含助教)以上职称的教师(包括专职教师和外聘教师)和不具备助教职称但获得过院级以上青年教师讲课或说课大赛三等奖以上的教师。
二、评奖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治学严谨,学术道德高尚。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具有奉献精神,坚持教书育人,关心学生全面发展。
3.达到《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中教师为学生授课的基本要求。
4.专职教师要完成教学工作量的标准定额。
5.参评前一学年中两个学期的期末测评成绩在本教学单位教师的前20%,专职教师在每学期内调串代课不超过4学时(含4学时),且无教学通报。评选学年内仅有一个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教师也可参评。
三、推荐名额
各系(部)推荐名额共计30名。详见附件1。
四、相关要求
1.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奖由各系(部)根据评奖条件和推荐名额进行推荐申报,推荐名额不得突破指标规定数,各系(部)对推荐名单要在本单位公示。推荐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教师应填写《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奖申请表》(附件2)一式二份,提交必要的支撑材料(教案、随堂记录本、论文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一份,要求装订规范。
2.各单位上报推荐名单应填写《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2014—2015学年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经系(部)主任签字盖章后,随申请表、支撑材料复印件和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结果一起于2015年7月1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
教务通知2015-32号(477)内含附件
教务处
2015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