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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0.28 新闻来源:jwc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规范课程考核,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期末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期末考试时间为201612日—10日,由教务处根据全院整体情况进行协调安排考试时间、场地、监考教师等。

二、试卷命题组织及要求

    为了确保教学质量,加强考试管理,请各系()严格遵照《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命题工作的规定》和课程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并特别强调以下几点:

    1.原则上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考试课程均须出两套质量相当、题量均衡、难易程度适中的AB试题(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两套试卷中考点重复率不得超过10%,与上学年试卷的重复率不得超过30%,每类题型均应标注总分值及小题分值;题型不少于4种;客观题所占的分值不高于50%试卷卷面一律采用百分制,考试时间为100分钟;试卷必须采用统一的试卷模板制作(2014版试卷模版), 试卷的名称要与教学计划所开课程名称一致,不得使用简称

2.本学期将在各系抽取2门专业主干课程实施教考分离,其中1门外聘教师所任的课程由各系部自行选定,另1门则在我院自有教师所任课程中抽取。教考分离课程将委托校内外专家依据课程教材、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命题,实行统一考试。

3.重修课程要单独出两套试题。重修课程无平时成绩,只按卷面成绩计算,考核方式为考试课程的成绩以百分制录入,考查课程的成绩折算成五级制录入。

4.考试命题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 严把命题质量关。命题教师须认真校对试题,确保试题准确无误。各系(部)主任要把好试题质量关,教学主任为试题质量的责任人。任课教师在学生复习备考期间,不能划范围、圈重点,尤其不能泄露试题或作暗示。

三、试卷上交、印刷、分拣及保管

1.各系自有教师的期末试题须在20151127日前上交教务处考务科。

2.各系将所有试题用A4纸缩小打印,试卷上需填写的内容要准确、完整,格式要规范,字型、字号要适宜,排版完美。两套试题均经系(部)教学主任审核签字,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随机抽取本次期末考试所用试题。

3.各系(部)秘书携带由秘书和系主任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的印刷申请表和试题要在教务处统一安排的时间内完成印制(详见附件12)。外聘教师所任的课程试卷由系秘书与教务处印刷人员共同印制,印制完成的试卷由各系(部)自行取回,组织分拣、装订、封存;自有教师所任的考试课程和外聘教师所任的教考分离考试课程,其试卷抽题、印刷、分拣、装订、保管都由教务处负责,各系在考试当日提前派考务人员到教务处领取试卷。

4.各系(部)要加强考试管理,任课教师和教学秘书在试卷交接、印刷、分拣、保管等各相关环节须严格做好试题保密工作和安全工作,教务处全程监控、监督和检查。违者,学院将按考试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试卷的评阅

    为严肃试卷评阅过程,规范试卷的评阅工作,请各系()严格遵照《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试卷评阅工作的规定》和《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关于试卷管理规范化的规定》组织阅卷。特别强调以下几点:

1.非教考分离试卷评阅工作由各系(部)组织进行,由两人(含两人)以上讲授的同一门课程须采取集体阅卷或流水作业方式阅卷。要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评阅试卷,做到评分严格、公正、无误判,核分要准确无误。

2.试卷评阅原则上不得涂改,如必须改动,改动处要有阅卷教师签名(必须签全名),且在试卷封皮上签名。试卷一律用红笔(不允许使用红蓝铅笔)批阅,试卷上的每个题目均应有评阅标识,并标明该题相应的得分及扣分,各系(部)应认真研究本部门课程考试特点,统一阅卷标识。

3.试卷评阅应在本门课程考试结束后3日内完成,复查完毕后由任课教师将平时成绩和卷面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考试课程不及格率不低于3%,考查课程成绩呈正态分布。成绩录入后原则上不能修改,如有特殊情况,评阅教师需向系(部)、教务处递交申请,经主管教学院长审核同意后方可修改。

4.实施教考分离的试卷均实行流水作业集体评卷。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处和各系委派教师进行批阅工作,并及时对教考分离试卷进行试卷分析。教务处和各系将对本学期教考分离的整体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五、试卷复查、分析及成绩单报送

1.试卷的复查以各系(部)自查为主,包括教师自查和交叉复查两个环节。任课教师要在试卷复查后才可以登记成绩,各系(部)自行组织人员对试卷评阅进行复查并签字,评卷人与复查人不能同为一人,复查人要承担复查的责任。教务处在所有考试结束后,统一对各系(部)的试卷复查情况进行抽查。

2.试卷评阅后,任课教师要以班级为单位对试卷成绩进行分析,分析应以本次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重点分析试题难度、教学过程与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填写《成绩分析表》(一式二份),经任课教师签字后上交相关系(部)。

3.考查课程成绩单要在第十九周前上交教务处进行审批提交;考试课程成绩单要在所有考试结束后的3天内上交教务处进行审批提交。放假前所有成绩必须审批完毕,以便学生能查询成绩。

六、加强考前教育,严肃考风考纪

1.各系(部)要严格遵照期末考试的有关规定,严肃考试纪律,考前认真细致地做好有关考试规定、考试纪律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对学生进行考场纪律教育,向学生宣读考场纪律,使学生明确考场规则,认识到违反考试纪律的严重后果。建议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学生集中学习,提前做好宣传教育。

2.考试期间由教务处组织的巡考人员进行全院考试运行的巡视,检查监考教师到位情况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检查学生考试情况,及时对违纪作弊学生事实进行认定,并在考试当天张贴考试违纪通报。各系(部)的考场由各系(部)的考务人员进行巡视,管理好各考区的卫生、考场秩序等。

 

附件:

1.各系(部)期末考试试卷印刷时间安排表

2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试卷印刷申请表

 

        教务通知2015-55号(500)内含附件

 

 

教 务 处

201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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