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将吉林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各专业负责人需仔细研读文件,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2016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申报
各教学单位领导及专业负责人需结合各系“十三五”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布局、人才需求、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综合考量,确定本年度拟申报新专业,并于6月24日下班前提交一份书面申请,提供拟申报新专业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说明,需系主任签字,加盖部门公章,送至教务科。学院将召开教授委员会对拟申报新专业进行研讨,最终确定学院2016年度申报专业并进行公示。
二、2016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调整
有需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和修养年限、减少招生、撤销专业等情况的,填报《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与调整情况明细表》(附件2),报送情况须与报送教育部平台相关专业信息保持一致。
三、做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本科专业调研工作
各教学单位领导及专业负责人需积极组织教职人员开展调研,充分论证研讨,结合本专业发展、行业企业及市场需求、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提出至少3个我省急需本科专业名单,并填报《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本科专业调研表》(附件3),于6月2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anying0610@sina.com.
联系人:连莹,3296161。
附件1:关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与调整情况明细表
附件3: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本科专业调研表
附件4:吉林省高校就业率低的10个本科专业名单
附件5:吉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布点情况
教务通知2016-28(539)内含附件
教务处
2016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