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本学期的教考分离工作,根据教务处实施教考分离工作的相关要求,各系需自行选定并上报1门专业主干课程实施教考分离。经审核,确定以下14门课程为各系自行选定教考分离课程。名单如下:
具体工作要求:
1. 以上确定的教考分离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需在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时上交至教务处。
2. 请各系提交教考分离课程的教材。如需补订,请将补订教材名细表上报吕勇老师。
3. 任课教师要向学生公布教学大纲及考试要求等有关事宜。
4. 各系需将有关教考分离的课程及要求向老师和学生传达。
5. 其他事宜按学院有关的考试规定执行。
教务通知【16-17-1】5号(549)
教 务 处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