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我院将组织完成省级高等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课题2014年度的结题和2015年度的中期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和中期检查范围
1.2014年的省级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见附件1)未结项的,须申请结题;
2.2015年获批的省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见附件2),需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
二、上报材料
1.2014年的省级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结项需提交以下验收材料:
《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验收书》(附件3、4)(一式三份);
课题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包括目录、立项书、中期检查表、结项书、结题报告、成果复印件、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一式三份);
2014年的省级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一般课题负责人需要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附件5)(一式三份)。
2.2015年的省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负责人需填写《省级教研课题中期检查表》(附件6)(一式三份)。
三、上报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23日
四、验收方式
学院将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统一进行评审、鉴定,请课题组做好相应准备。对省级一般项目组织评审、鉴定后,由学院报送教育厅审核;对省重点项目进行初审后,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专家集中进行验收并进行现场答辩。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陈立春
联系电话:3295377
电子邮箱:99466153@qq.com
教务通知【16-17-1】15号(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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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6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