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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6.09 新闻来源:clc 浏览次数:

各系:

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在《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创新拓展学分暂行规定》中的“第二章细则,第十二条 其他方面的创新拓展学分”中增加“11.在我院继续教育中心参加各类辅导班等培训获得结业证书者,计2分”。

本补充规定适用于2014级以后学生,从2016-2017学年度第2学期的创新拓展学分认定开始实施。请各系传达给创新拓展学分的教师、学生负责人,以及全体学生。

详见学院之后下发的《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创新拓展学分暂行规定》(2017年修订)和继续教育中心《关于获得各类辅导班结业证书相关条件的通知》。

教务通知【16-17-2】41号(585) 

 

                                                         教务处

201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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