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依据《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16—2017学年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1. 在评奖学年内,凡承担教学任务并具备主讲资格(主讲资格指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的专任教师和专职教师均可参评;
2. 不具备主讲资格,但在评奖学年内获得院级以上教学竞赛三等奖以上的青年教师也可参评。
二、评奖条件
详见《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修订)》附件1。
三、推荐名额
各系(部)推荐名额共计28名。详见附件2。
四、相关要求
1.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奖由各系(部)根据评奖条件和推荐名额进行推荐申报,推荐名额不得突破指标规定数,各系(部)对推荐名单要在本单位公示。推荐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教师应填写《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奖申请表》(附件3)一式二份,提交必要的支撑材料(教案、随堂记录本、论文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一份,要求装订规范。
2.各单位上报推荐名单应填写《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2016—2017学年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经系(部)主任签字盖章后,随申请表、支撑材料复印件和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结果一起于2017年7月10日前报1424室。
教务通知【16-17-2】43号(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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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7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