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全面、准确了解我院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要点,教务处将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十周至第十一周(5月7日—5月18日)。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内容
1.教学文件执行情况,抽查教师教学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
2. 抽查教师上课、听课及教师教案撰写情况。
(1)听课:专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完成50%听课任务。
(2)教案:专职教师上传1-18周电子版教案,上传前注意避免覆盖期初上传材料。外聘教师教案期末统一上交至开课部门。
3. 检查2015-2016-1学期至今的教学资料,教案(电子版)、教学进度计划表、课表(教师、教室、班级)、执行计划、开课通知单、任课情况审批表、超学时审批表、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等教学档案存档情况;检查2014-2015-1学期至今期末考试成绩、考试课成绩分析单、2014级至2017级学生成绩单。
4.检查开学以来教研活动计划的执行情况。
5.检查2017-2018-1学期创新创业拓展学分认定情况、核实2018届毕业生创新创业拓展学分;检查专业技能训练开展情况(师范、非师范)。
(二)重点检查内容
1.检查各系部日常查课情况。
2.课堂教学情况、教师随堂记录本的记载情况,重点检查考勤、作业布置及缺课三分之一的学生名单统计情况。缺课三分之一名单请于5月18日前报送至考务科。
3.检查期初教学检查中遗留问题的解决情况。
4. 检查本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考试大纲、课程简介(电子版)。
5. 检查各系(部)网站建设、更新工作;核实实习基地建设情况以及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
(三)开展专题教学活动
1. 各系(部)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本科专业综合评价通用指标体系》及《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不断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 各系(部)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教学观摩活动,如系内示范课或深入课堂听课等形式,全面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请具体列出时间、地点。
3. 各系(部)至少开展一次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等方面的研讨会,同时具体列出教师、学生座谈会的时间安排表,座谈会时间请安排在第11周。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在研究生考试、教师资格证考试等方面总结不足,提出整改工作思路与工作办法。
三、检查要求
系(部)全面自查与教务处重点抽检相结合。
1.各系(部)自行拟定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纸质版、电子版),并于5月8日前上交教务科。
2. 各系(部)自查需形成自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不规范的材料及时纠正。
3. 教务处将于第11周到各系(部)检查相关材料,请提前将相关电子版材料准备好,纸质版材料摆放整齐以备检查。教学主任(无教学主任由系主任)无课时配合教务处检查,汇报本部门检查情况。
4.检查结束后,各系(部)要认真总结,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于5月21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纸质版、电子版)、自查记录和座谈会会议记录报送到教务科。
5. 教务处负责组织检查工作,并汇总全院教学检查情况,结合师生座谈会意见,提出建议并在教务处网站教务简报版块向全院通报。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doc
教务处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