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教务处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专职教师新课试讲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试讲教师名单
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新课试讲工作分为新上课教师与上新课教师两部分进行,请各系部认真统计本部门新课试讲专职教师名单,上交截止时间:12月25日(电子版)教师所获教学奖项需要附佐证材料。
二、试讲组织形式
1. 新上课专职教师:新入职教师由教务处组织进行新课试讲,每位教师试讲1门课程(两门课程以上者可自选1门),2018年12月25日前上交试讲课程教学大纲、试讲教案,纸质版各1份,新入职教师新课试讲时间为12月28日13:30,地点为新校区综合楼1511、1512教室(具体名单另通知)。
2. 上新课专职教师:上新课教师(不含新入职教师)所任课程由开课系(部)组织试讲,试讲结束后提交相关材料,如教师试讲教案、审批表、打分表、排名表及新闻报道等,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5日。请各系(部)严把质量关,做好任课教师的培养和课程质量监督工作,教务处将在下学期组织专家对各系(部)教师授课情况听课并予以量化考核。
3. 免试讲情况:获得省级或院级教学竞赛三等奖及以上(2016年3月至今)或获得课堂教学质量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可免除试讲。
三、试讲具体要求
1.试讲以讲课方式进行。要求试讲教师自选课程中的一节重点内容进行讲授,授课过程中体现课程导入、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内容、教学效果、反思等内容。
2.试讲教师需携带教材,脱稿讲授,不使用PPT,采用板书授课,每门课程的试讲时间为10分钟。
3.试讲课程没有通过的教师,一周后进行第二次试讲,二次试讲仍不通过将不能承担该课程的教学任务。
4.联系人:张雪 联系电话:3296161。
关于安排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专职教师新课试讲工作通知及附件.rar
教务处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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