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全面、准确了解我院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要点,教务处将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九周至第十一周(10月14日—11月1日)。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内容
1.教学文件存档情况。
2. 检查各院(部)教学秩序情况。
3. 检查教师听课情况,专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完成50%听课任务。
4.学生网络在线开放课程的学习使用情况。
5. 检查开学以来教研活动计划的执行情况。
6.检查专业技能训练开展情况(师范、非师范)。
7. 2020届毕业生实习的适时跟踪情况,校友邦实习实践管理平台的使用情况。
(二)重点检查内容
1.检查期初教学检查中遗留问题的解决情况。
2.课堂教学情况、教师随堂记录本的记载情况,重点检查教学进度、考勤、作业布置情况。
3. 教师教案、专职教师PPT情况(全部教学内容),教案上传教务系统时请注意避免覆盖期初上传材料。
4. 各院(部)网站建设、更新工作。
5. 核实实习基地建设情况。
三、检查要求
院(部)全面自查与教务处重点抽检相结合。
1.各院(部)自行拟定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纸质版、电子版),具体列出教师、学生座谈会的时间安排表,并于10月14日前上交教务科,联系人:黄戈。
2. 缺课三分之一名单请于10月25日前报送至考务科,联系人:苏泳心。
3. 各院(部)自查需形成自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不规范的材料及时纠正,并于10月25日前上交教务科,联系人:黄戈。
4. 教务处将于第11周到各院(部)检查相关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提前将相关电子版材料存于桌面,纸质版材料按类摆放整齐以备检查。教学院长负责汇报工作并配合教学检查工作。
5.检查结束后,各院(部)要认真总结,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于11月1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纸质版、电子版)和座谈会会议记录复印件报送到教务科,联系人:黄戈。
教务处负责组织检查工作,并汇总全院教学检查情况,结合师生座谈会意见,提出建议并在教务处网站教务简报版块向全院通报。
教务处
2019年10月12日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