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吉林特色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行动计划》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要求,持续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及已课题结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2022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普通课题
申报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22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二)专项课题
1.思政专项。根据《吉林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扶持共享计划”实施方案》的精神,单独设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课题,具体选题可参照《指南》第十七部分。
2.“课程思政”建设专项。根据《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吉林省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的精神,单独设立“课程思政”建设专项课题。选题参照《指南》第十七部分。
3.“四新”建设专项。根据我省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和新文科发展建设需要,单独设立“四新”建设专项课题,选题参照《指南》第十三至十六部分。
4.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项。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设立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项课题,选题参照《2022年吉林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项目简介地址:https://jinshuju.net/f/PATbvX。
其中,思政、“课程思政”建设和“四新”建设专项参照《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附件4)中的一般课题进行管理;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项依据校企合同执行。
二、立项要求
1.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应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相关内容。
2.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条件。
3.鼓励以学科、专业大类为主线,集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等改革于一体的系统研究。
4.鼓励跨校或与省级以上学术团体联合申报重点课题,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5.已列入国家、省(部)级等机构立项课题的,不再予以立项;与已批准立项或结项的国家、省(部)级等机构课题类似的,如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予立项。
三、立项程序
(一)课题申报
1.申报类别:普通课题、思政专项课题、“课程思政”建设专项课题、“四新”建设专项课题、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项课题。
2.申报层次:省级一般课题、省级重点课题、专项课题。
采取个人申请、所在教学单位推荐的方式。申请项目由个人申请,所在教学单位择优推荐后报送教务处,我处不受理个人申报的材料。
(二)专家评审
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组,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组织教师立项申请答辩,经专家评议后确定2022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项目。
(三)立项公布
经专家评审后,教务处发文公布2022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名单。学校将从本年度校级重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项目中择优推荐参评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
四、相关事项
1.申报人需按要求填写《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
2.由院(部)填写《2022年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
以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641729509@qq.com,截止时间6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雪,李天依 电话:6091099
教务处
2022年5月24日
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