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学校教学运行整体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将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十周至第十二周(5月6日—5月23日)。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内容
1.课程教学情况。
2.实践教学环节开展情况。
3.教学管理情况(如教室管理、各类活动开展及落实情况等)。
4.各类教学材料存档情况(完整教案和课件、各项活动赛事的过程材料、上报的各类材料及审批文件等)。
5.教学反馈情况。
(二)重点检查内容
1.本学期考试课教学大纲攥写情况(教考分离依据)。
2.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情况。
三、检查方式
各教学单位全面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5月8日前上报学生、教师座谈会安排表,学生座谈会需安排在教师座谈会之前,教务处将组织安排人员参加教师座谈会。联系人:王丹。
3.各类电子材料于5月16日下班前上传到网盘,相关材料请分类建夹,可参考如下建夹方式: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学材料-教案-教师姓名-课程名称(年级专业)。
4.教务处拟定于第十二周组织人员到各教学单位检查相关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纸质版材料按类摆放整齐以备检查,各学院副院长根据自查情况负责汇报工作并配合教学检查工作。
5.检查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总结,针对问题提出可实施改进措施,于5月23日下班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和座谈会会议记录的电子扫描件上传至网盘。
教务处将综合各教学单位自查及全校抽查情况,汇总检查结果,并向全校通报。
教务处
2025年5月6日
关于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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