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各专业各年级的教学任务从本学期第十一周开始落实。为使下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计划录入、维护
1.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对于教学计划中设置的课程和规定的学时、考核方式等不得任意调整,各教学单位院长作为学期课程安排第一责任人,确保每学期拟开设的课程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如需调整请于5月15日前提交《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2.各教学单位要按照专业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的要求,副院长在对教务系统中在校生的相关课程信息进行维护审核,确保与人才培养方案设置保持一致,检查无误后提交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执行计划,各教学单位自行导出存档。
(1)在校生于5月21日前完成教务系统相关课程信息的维护。
(2)2025级新生于6月13日前完成教务系统培养方案、课程信息录入。
二、 课程安排
(一)授课教师安排原则
1.根据《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任课教师需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因客观因素额定工作量未达标的专任教师(含特聘、银铃教师)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各教学单位按照各专业实际开课情况,本着对学生负责,有利于专业发展,促进课程建设的原则,合理、均衡安排授课教师,职称结构需达到评估标准。
(二)教学任务信息维护
1.本学期聘任的任课教师需提交《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教师任课情况统计表》一份,按专、兼职排序(备注说明行政教师、新教师、跨部门等特殊情况,超学时需注明近三年教学获奖情况)。新聘及职称变动的任课教师需填写《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任课资格汇总表》,人事处认定合格并审批盖章后上交。
(1)在校生:各公共课、专业课于6月2日前维护教学任务,系统导出《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教师任课情况统计表》上交电子版、纸质版至教务科,审核通过后方可安排授课任务。
(2)2025级新生:各公共课、专业课于6月20日前上交《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2025级教师任课情况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教学任务维护时间另行通知。
2.跨部门任课教师的相关教学单位需做好协调工作,避免造成工作量统计错误。
3.特殊情况超学时的需由教师所在部门提交《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超学时审批表》,教务处审批通过后,需在教务系统进行超学时申请。
(三)教学工作量上限要求
1.专任教师(含特聘、银铃教师),原则上一学期不超过288学时(18学时/周);近三年参加教学方面的比赛获院级及以上奖励或在上一年度教师绩效考核等级为A、B的,不超过320学时(20学时/周);近一年评教中等及以下的不超过256学时(16学时/周)。
2.根据《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青年教师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管理办法》,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的义务教学工作量为4学时/周,每周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不超过8学时/周。
3.非专任教师,教学副院长原则上每学期不超过192学时(12学时/周),教师兼行政不超过128学时(8学时/周),行政不超过64学时(4学时/周)。行政人员必须通过学校人事部门组织的试讲方可安排授课任务,超出规定的学时不予统计计算。
4.外聘教师授课每学期不超过192学时(12学时/周),必须具有主讲教师资格,即技术职称在中级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对学生评教意见强烈、教学效果差或对教学不负责任的外聘教师不得继续聘任。
5.离职人员返校上课需报批人事处。
(四)教学班人数
课程安排原则上理论课不少于40人,其中通识课不少于60人;实验/践课不少于20人,公共体育课不低于30人,行政班低于30人的不允许分组。
特殊情况需向教务处备案,审批通过方可执行。
三、教室使用
我院各类教室资源共享,课程安排过程中教务处可统一调配。
四、其他事项
工作联系人:教务处杨浩博
联系电话:0434-6091077
教务处
2025年5月12日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通知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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