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稳定有序开展,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对全校期初教学工作准备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二周至第三周(8月31日至9月12日)。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内容
1.各类教室、实验室的准备及卫生情况。
2. 学生与教师所用教材发放情况。
3.教学秩序情况
(1)日常教学质量监控表及查课情况。
(2)学生的出勤、听课情况。
(3)课表的运行及课堂秩序情况。
4. 在校生课程的教学进度计划表、电子版教案和PPT(前4周教学内容)、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等相应教学文件和材料。
5. 听课任务布置情况。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6 学时,教学院长及专业负责人不少于 10学时。专职教师每学期互相听课不少于 4 学时。新入职专职教师听课任务根据教师发展中心相关文件执行。
6. 上学期期末、补考考试材料归档情况,主要检查期末、补考考试电子版试卷存档、成绩汇总等的规范、完善情况。
7. 本学期补考、重修学生名单及排考情况。
8. 各教学单位教研活动计划。
(二)重点检查内容
1. 上学期各类电子版存档材料。
2. 任课教师的到岗、授课情况。
3.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落实情况。
(1)2021届毕业生教育(生产)实习的开展情况。
(2)相关专业实训、见习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及准备情况。
(3)本学期专业技能训练计划及考核方案制定情况。
(4)本学期开展的教师资格证笔试培训(师范类)、行业证考试培训等实践教学环节方案(含上学期因疫情未能及时开展的各类实习实训、专业技能等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方案)。
三、检查要求
各教学单位全面自查与教务处重点抽检相结合。
1. 各教学单位教学院长负责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拟定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并于8月31日前上交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计划(纸质版、电子版),联系人:王琳琳。
2. 9月5日前,各教学单位将本部门教师《教学进度计划表》电子版上传至强智教务管理系统,纸质版各教学单位留档。
3. 9月10日前由各教学单位对本部门期初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做好过程性记录,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积极协调,及时整改。
4. 9月11日-12日教务处组织人员到各教学单位实地检查相关材料,请提前将纸质版材料按类摆放整齐,电子版材料存于电脑桌面。教学院长负责汇报工作并配合教学检查工作。
5. 9月12日前,各类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方案须按最新下发的模板填写。纸质版由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盖部门公章,电子版按学院命名压缩至一个文件夹上交教务处,联系人:鲍薇娜。
6. 检查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总结,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于9月12日前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到教务处,联系人:王琳琳。
教务处将结合各教学单位自查和抽查的情况,汇总检查结果,并在教务处网站教务简报版块向全院通报。
教务处
2020年8月29日
关于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安排的通知.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