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严肃考风考纪,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考风,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继续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
1.各院(部)应高度重视考试环节对促进我校校风学风建设的意义,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部署,精心安排,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证考前教育工作落实到位。
2.各院(部)应组织学生学习《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学生考试规则》和《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同时教育引导、督促学生明确学习目的,认真备考。通过规章制度教育,让学生了解学校考试纪律,形成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的强烈意识。通过结合以往违反考试纪律案例进行考试纪律教育,让学生认识到考试舞弊行为的危害性,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
3.各院(部)应结合自己单位实际情况,利用校园网络、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各种有效形式和载体加大对考风考纪教育的宣传力度,每个考场必须有醒目的考试宣传警示性标语,使全校师生人人都参与,人人受教育,营造“诚信应试、杜绝作弊”的良好氛围。
二、继续加强监考、巡考力度
1.本学期继续强化对监考教师队伍的管理和建设。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必须做到考前明确宣布考场纪律;并在黑板上写明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监考教师姓名等相关信息,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现考试违纪作弊行为,须立即制止,及时处理,并认真取证,保全证据。
2.本学期期末考试继续实行巡考制度,加大考试巡查和监督力度,对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在巡考过程中,巡考人员如发现监考教师违反监考守则,须及时指正并准确记录,发现学生违纪作弊行为,立即制止,通知监考教师查实记载并及时上报教务处。
三、及时处理、有责必究
1.对于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严格依照《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违纪处分办法》和《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岗、看书、闲谈、玩手机、打电话、坐着或做其它与考试无关的事情,监考教师因不负责任出现失职、未尽监考职责者,学校将按《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巡考人员发现监考教师所在考场学生违纪作弊行为,学校将对监考教师进行通报批评,并按《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希望全体教师要高度负责,严格执行学校考试有关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期末考试及考风考纪教育工作。全体同学要严格自律,坚决杜绝违纪、作弊行为,为维护巩固我校良好校风、学风、考风共同努力。
各院(部)在期末考试结束后,将考风考纪教育工作总结电子版和纸质版于12月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考务科。
教务处
2020年11月9日
关于切实做好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教育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