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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14 新闻来源:jwc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以教育数字化赋能大学生实习服务与管理,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培养,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号 ) 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本次所报送实习信息是指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各学院应按照个人信息“最小化原则”报送在校生的实习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实习课程信息、实习企业信息等三部分内容,数据采集模板及说明登录平台(https://sx.chsi.com.cn/)查阅。

    二、报送要求

    (一) 报送流程

    1.请各学院专业负责人使用教务处分配的账号登录平台,根据要求进行数据填报。

    2.各学院上报数据由教学院长审核后提交。

    (二)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习数据采集工作,加强实习数据采集的管理和统筹,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

    (三)时间要求

    1.2022年9月-2023年2月学年实习数据在3月20日前完成报送。

    2.2023年3月实习数据请在4月初上报,并逐月上报上月实习结束数据,没有新增实习数据也请点击确认“无新增实习数据”。

    三、报送流程

    (一)网站登录

    教务处实践科已为各学院教学院长及专业负责人分配账号,账号密码在短信中查收,登录网址:(https://sx.chsi.com.cn/)。

    (二)下载模板

    从实习上报页面上方点击【下载地区代码表】【下载上报模板】(注:不能修改下载的表格模板。)

    (三)数据填报

    查看实习数据上报须知:严格按照23个数据指标要求填写。实习培养方案上报,按各学院培养方案上报即可。

 

    (四)批量上报

    数据整理完成后,点击“上报新增实习数据”上传,单次上传表格内数据不可大于2万条。

    (五)校检失败数据处理

    校验不通过主要有单位名称不对、信用代码错误、学籍信息错误、单位注销等。校验不通过的数据需要下载,修改再次上传和校验。报送过程中常见问题已汇总至附件,各学院可根据需要查看。

    (六)上报数据的编辑与删除

    未校验、已校验的数据均支持编辑与删除,本月上传的数据如错误较多可以重新上传提交校验,会自动覆盖。

    联系电话:0434-6091078

    联 系 人:李天依、张敬先

    请各学院负责实习数据上报的老师加入微信群: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教务处

2023年3月9日

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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