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系(部)教学管理水平和质量,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工作评价体系,调动系(部)教学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学院的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学院各系(部)。考核时间以学年为单位。考核内容包括日常教学运行与管理、教学基本建设、教学研究、实践教学、考试管理和特色项目六个方面的内容。
二、考核办法
1.学院成立考核工作组,组长由主管院长担任,其他成员由教务处和有关部门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考核评价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考核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等日常工作。
考核工作组成员构成
组长:张力宏
副组长:赵亚芬
成员:姚志刚 刘金荣 孔翠兰 陈立春 刘刚 马建系部教学主任一人 系部秘书一人
2.考核采用积分制。每两周汇总一次积分并公示,每学期期末,为各系(部)自我评价和考核办公室评审赋分阶段,在此阶段各系(部)将自我评价材料以书面形式提交到学院考核办公室。自我评价材料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系(部)教学目标量化管理考核自评打分表》;二是自评打分的材料依据及必要的说明。在各系(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由学院考核办公室对自我评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每学期末汇总当学期的考核分数,每年的9月上旬公布学年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与奖惩
学院根据学年总分排名进行奖励表彰,对学年考核排名前三位的系(部),学院授予“学院年度教学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分别给予8000元、6000元和4000元的奖励;同时教学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部门教学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本办法自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起正式实施,各项条款由考核工作组解释。
附件:系(部)教学管理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注:其它未尽事宜,由考核工作组酌情审定。
指标 |
主要观测点 |
考核方法 |
自评分 |
考核分 |
日常教学运行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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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
工作职责不清造成推诿扯皮现象,影响工作,每次扣5分;学期教学任务安排不及时、影响正常教学的每门课程扣5分;没有日常教学质量监控措施的扣5分,有但落实不到位的查实一次扣2分;教务系统会议无故缺席每人次扣2分,迟到或请假者每人次扣1分;年度内学院布置的教学工作任务有未完成的扣10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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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的制订与执行情况 |
教学任务的安排必须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未经批准更改培养方案的,查实一次扣5分;每缺一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扣2分,不规范的扣分减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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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教学文件及材料上交 |
每缺一项扣5分,不按时上交扣2分/项,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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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授课、听课计划的制订与实施情况 |
无学期教学进度表的每人每门扣5分,教学进度表制订不规范的每人每门扣2分,未按规定执行的查实一次扣2分;自有教师无听课计划的每人扣5分,计划制定有误每人扣2分,未执行听课计划的查实一次扣2分,未完成听课任务每少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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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 |
自有任课教师无教案的每门课扣10分;教案不规范的每门课扣5分;系部每学期至少要进行1次教案检查,无检查及记录扣5分。(外聘教师不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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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串、代课情况 |
迟到、早退、空课及私自停串代课等,出现一次视情节扣2-10分;自有教师因私调课扣1分/节(自有教师本人住院、婚假、近亲属丧假不扣分,外聘教师不计);经考核组认定一个学期内自有教师无调串课的系部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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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秩序、学生到课率及教室卫生 |
课堂教学秩序不好(如学生睡觉、说话、玩手机的等)视情节每次扣2-5分;学生到课率达95%,不扣分,每降低10个百分点扣1分;教室卫生优秀的,一次加5分/室;教室卫生不好,查实一次扣3分/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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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教学检查及反馈意见落实情况 |
不按学院规定进行的每少一项扣5分,执行不好的扣2分/项;检查中教师的教学材料每少一项扣2分/人,不规范的扣1分/人/项;同一班级有40%以上学生对某老师意见较大的,每人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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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事故 |
受到学院通报批评的每人次扣2分;一般教学事故扣5分/次,严重教学事故扣10分/次;经考核组认定一个学期内无通报的系部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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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档案管理 |
存档材料不全每缺一项扣2分;材料不规范扣1分/项;分类不清扣1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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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基本建设 |
专业建设 |
积极主动参与和教学相关的各项申报工作,有申报材料且规范的加5分/个,新专业申报成功加10分;省、院级重点学科分别加30分/次、10分/次;国家级、省级、院级精品(示范、特色、教改立项)专业分别加30分/次、20分/次、10分/次;没有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扣3分/专业;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扣5-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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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 |
国家级、省级、院级精品(视频)课程分别加30分、20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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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队伍建设 |
国家级、省级、院级优秀教学团队分别加25分、15分、5分;国家级、省级、院级教学名师分别加25分、15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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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建设 |
国家(省)级规划教材主编、副主编、参编分别加20(10)分、15(7)分、5(3)分;选订教材不及时或出现错误的扣2-10分/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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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竞赛 |
教师参加各种(市级以上)教学竞赛获得国家、省、市(院)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每人分别加10、8、6分,8、6、4分,6、4、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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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究 |
教改立项 |
教师获省(市、院)级教改课题立项的分别加15、10、5分,结项时分别加15、10、5分;获奖及公开发表的教改论文加分由考核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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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活动 |
教研活动每学期4次以上,少1次扣2分,活动记录不详或效果不好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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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 |
实践教学计划制订与实施情况 |
每个专业必须有实践教学实施方案和专项技能训练大纲及考核标准,每缺一项扣5分;每学期各系部至少组织1次学生的专业实践活动,根据活动效果加5-30分;未按要求组织的扣10分;每增加一次有成效的专业技能实训活动加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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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使用情况 |
制度不完整、不规范,卫生不好,影响正常教学的扣5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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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及利用情况 |
建成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每个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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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毕业论文等其它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情况 |
未按计划完成实习、毕业论文等实践教学工作的每项扣10分;工作成效不好的每扣5分;应归档的材料每缺一项扣5分,不规范的扣2-5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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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学生进行各类实践教学训练、考核及竞赛获奖情况 |
获国家(省、院)级竞赛一、二、三、优秀奖分别加10(5)、8(4)、6(3)、2(1)分;获学院(专业)竞赛一、二、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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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管理 |
课程期末考试(组织、命题、阅卷,考风考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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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工作组织出错扣2-10分/次; 试卷出现错误扣2-10分/科;监考老师未到岗1人次扣2分;监考老师迟到1人次扣1分;考场秩序混乱扣5分/考场;巡考发现作弊扣2分/学生人次/监考教师。出现卷面分数差错2分以上,每份试卷扣1分。无试卷分析或试卷分析不完整扣1分。成绩分布不合理、录入不及时或录入有差错的扣2分/科/卷。存档材料不完整缺一项扣2-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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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及特色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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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教学管理及实践教学改革过程中卓有成效的创新、特色项目或有其它突出成绩的,系(部)可提交书面报告,由教务处提出建议,经考核组认定,主管院长审批,可酌情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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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考核细则下载 附:卫生检查标准 卫生检查表
教务处
2014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