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规范课程考核,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期末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期末考试时间为第十九至二十周,由教务处根据全院整体情况进行协调安排考试时间、场地、监考教师等。
二、试卷命题组织及要求
为了确保教学质量,加强考试管理,请各系(部)严格遵照《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命题工作的规定》和课程考试大纲组织命题,特别强调以下几点:
1.原则上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考试课程均须出两套质量相当、题量均衡、难易程度适中的A、B试题(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两套试卷中考点重复率不得超过10%,与上学年试卷的重复率不得超过30%,每类题型均应标注总分值及小题分值;题型不少于4种;客观题所占的分值不高于50%。试卷卷面一律采用百分制,考试时间为100分钟;试卷必须采用统一的试卷模板制作(2014版试卷模版), 试卷的名称要与教学计划所开课程名称一致,不得使用简称。若多个课程使用同一套试卷请在课程名称处填写清楚。
2.本学期将在各系抽取2门专业主干课程实施教考分离,其中1门课程已由各系部自行选定,另1门则在我院自有教师所任课程中抽取。教考分离课程将委托校内外专家依据课程教材、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命题,实行统一考试。
3.重修课程要单独出两套试题。重修课程无平时成绩,只按卷面成绩计算,考核方式为考试课程的成绩以百分制录入,考查课程的成绩折算成五级制录入。
4.考试命题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 严把命题质量关。命题教师须认真校对试题,确保试题准确无误。各系(部)主任要把好试题质量关,教学主任为试题质量的责任人。任课教师在学生复习备考期间,不能划范围、圈重点,尤其不能泄露试题或作暗示。
三、试卷上交、印刷、分拣及保管
1.各系(部)的期末试题(除指定教考分离课程外)和印刷申请表(需由秘书和系主任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须在2016年5月26日前上交教务处考务科。
2.各系将所有试题用A4纸缩小打印,试卷上需填写的内容要准确完整,格式要规范,字型字号要适宜,排版完美。两套试题均经系(部)教学主任审核签字,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随机抽取本次期末考试所用试题。
3.各系(部)的试卷要在教务处统一安排下由校印刷室完成印制。外聘教师所任的课程试卷(除指定教考分离课程外)和重修课程试卷在印制完成后,由各系(部)秘书自行取回,组织分拣、装订、封存;自有教师所任的考试课程(除指定教考分离课程外)和外聘教师所任的教考分离考试课程,其试卷抽题、分拣、装订、保管都由教务处负责,各系在考试当日提前派考务人员到教务处领取试卷。
4.各系(部)必须严格做好试题保密工作和安全工作,教务处全程监控、监督和检查。
四、试卷的评阅、复查、分析及成绩单报送
1.请各系(部)严格遵照《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试卷评阅工作的规定》和《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关于试卷管理规范化的规定》组织阅卷。试卷的评阅、复查和分析的具体要求与上学期要求一致。
2.考查课程成绩单要在第十九周前上交教务处进行审批提交;考试课程成绩单要在所有考试结束后的3天内上交教务处进行审批提交。放假前所有成绩必须审批完毕,以便学生能查询成绩。
六、加强考前教育,严肃考风考纪
各系(部)要严格遵照期末考试的有关规定,严肃考试纪律,在考前对学生做好考试规定、考试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考试期间由教务处组织巡考人员进行全院考试运行的巡视,检查监考教师到位情况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检查各考区的卫生和考场秩序,检查学生考试情况,及时对违纪作弊学生事实进行认定,并在考试当天张贴考试违纪通报。
附件: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试卷印刷申请表
教务通知2016-12号(523)内含附件
教务处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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