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互联网+”时代发展趋势,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提升高等教育质量,进一步切实加强在线开放课程规范、有序运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 [2015] 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主动适应学习者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不断引进优质在线开放课程,旨在加强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和思辨能力,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和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体现专业交叉与文理渗透,使学生职业技能与就业创业相贯通,全面提升课程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章 在线开放课程设置
1.在线开放课程开设分为通识课在线开放课程和专业课在线开放课程。
2.在线开放课程包含网络课程学习、见面课、测验、讨论、作业和考试等过程环节。
第三章 通识课在线开放课程管理
一、选课条件
1.通识课在线开放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组织选课及管理。
2.通识课程类型分为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和美育素养类三大模块。文科类学生应在自然科学类和美育素养类模块修读课程,理科类学生应在人文社科类和美育素养类模块修读课程,艺术类学生应在人文社科类和自然科学类模块修读课程。
3.通识课在线开放课程选修学习时间为第3、4学期,每学期限选通识课程1门,两个学期应完成2门不同类型模块的通识课程,须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修满规定学分。
二、学习过程
1.通识课在线开放课程由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负责管理本部门学生的学习和使用情况。
2.通识课为全程网络在线教学模式。学生须自主登录平台进行网络在线学习,各教学单位应加强指导与管理,使学生熟练掌握在线开放课程系统的使用。
三、成绩认定
1.通识课成绩由过程性考核方式产生,包括课程视频观看、见面课、章节测验、考试等每项过程的综合分数,及格(≥60分)后方可视为修完此门在线开放课程。
2.学生选课后,出现未参加考试或综合分数<60分者,视为成绩不及格,不获得课程学分,须下学期重修通识课程。
3.通识课成绩未及格的课程,不计入不及格门次。
4.通识课在线开放课程应在第6学期结束前全部修完,并获得有效学分。
第四章 专业课在线开放课程管理
一、选课条件
1.专业课在线开放课程由各教学单位提交《专业课在线开放课程开课申请》,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选课学习。
2.各教学单位根据课程结构和需求,每学期合理安排专业课在线开放课程的使用。
二、学习过程
1.专业课在线开放课程按照“谁开课谁负责、谁考试谁管理”的原则,由课程负责人做好本门课程的教学运行及管理工作。
2.专业课通过在线开放课程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开展多元化授课模式。
三、成绩认定
使用在线开放课程辅助教学的专业课程,考核成绩采用过程性考核方式。专业考查课在线开放课程占总成绩50%,专业考试课在线开放课程占总成绩30%。
第五章 在线开放课程基本要求
一、技术要求
修读在线开放课程的学生必须具有进行在线学习的条件,要求自备有电脑、智能手机等能够进行网络视频观看的设备。
二、教学要求
1.在线开放课程一经审批通过,开课后不得随意停课和取消。如有特殊理由,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教务处审批。
2.在线开放课程平台中有明确的学习进度及要求,学生可自行选择学习地点和学习终端,按照平台要求观看课程视频、阅读相关参考书目、观看相关讲座视频等,并根据学习内容进行提问以及讨论,完成测验和课外作业。
第六章 在线开放课程违规处分办法
在线开放课程须学生自主、诚信完成学习过程,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学术不端行为:
1.委托他人进行课程学习、课程考试;
2.利用第三方软件完成课程的任务点、课程考试;
3.利用平台bug,快速完成任务点;
4.安装或者使用刷课或辅助刷课的外挂软件;
5.其他非正常学习和考试的行为等。
所发现有上述违规情况之一者,其本门在线开放课程最终考试成绩无效,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七章 附则
1.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管理办法由2019年起开始施行。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在线开放课程管理规定.docx
教务处
2018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