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33号)要求,现开展2019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和国家级项目推荐工作,并就我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推荐范围
按照《关于做好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字〔2017〕43号)要求,对照《2019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计划及对应专业表》(见附件1)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能力强,师德好,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项目团队组成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须保障线上线下教学应用正常有序运行。
2.申报项目应为我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凡涉及国家保密要求的项目均不能申报。
3.申报项目应是面向实验教学培养目标,针对实物实验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方面原因不便开展的实验教学任务。项目应实现实验核心要素,项目的仿真度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4.申报项目应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且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原则上不少于两个学期的实际教学应用。
5.申报项目的实验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仅拥有实验软件系统使用杈的项目,或者购买实验软件系统使用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6.申报项目须对本实验项目全部内容独有或共有著作权,并确保项目内容及使用项目内容的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为保障获得认定后的共享服务工作,共有著作权的项目须经全部共有方同意,在项目获得认定后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免费共享及进行其他符合项目需求的使用。
7.申报项目的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在承诺并发数以内的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8.申报项目须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2018版)》(可在“工作网”下载)要求,在申报期间与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一实验空间(www.ilab-xcom)完成相关数据接口联通。
三、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学院于2019年9月5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
2.《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电子版,同时纸质版一式5份。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工作网”上可以下载视频技术要求。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教学引导视频.mp4。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科162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09036487@qq.com。联系人:张雪,电话:6091099。
教务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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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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